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2023年4-6月邮区中心进出口包快邮件处理业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2023年4-6月邮区中心进出口包快邮件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ZB202303022 ,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磋商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连云港市分公司2023年4-6月邮区中心进出口包快邮件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2023年4月-6月连云港市分公司邮区中心进出口包快邮件处理业务外包采购,包括:进出口快递包裹、特快及中邮快运邮件(以下简称包快邮件)全过程处理:生产现场管理、邮件接卸(解车、卸车、开拆)、供件、批注、分拣封发、装车、封车以及内部邮件交接、工单客服处理、问题件及转退件处理、现场车辆调度、邮件容器整理、班清班结等业务;报刊及非快递包裹类邮件装卸作业等工作内容。合同期限为3个月,如合同执行期间工艺流程改造开始则合同终止,切换至新承接处理业务外包公司;如合同期结束工艺流程改造还未开始,则合同续签至工艺流程改造开始。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价限额 (元/件) |
权重 |
进口包快邮件处理(件) |
当月常量日均业务量≦120000 |
0.2353 |
32% |
120000<当月常量日均业务量≦130000 |
0.226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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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常量日均业务量>130000 |
0.2187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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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包快邮件处理(袋件) |
每月日均业务量≦27000 |
0.3730 |
33% |
27000<每月日均业务量≦30000 |
0.3568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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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日均业务量>30000 |
0.3540 |
36% |
备注:1.记号笔、胶带、袋牌、塑料扣等耗材成本由承接方承担。
2.依据月运行日均处理业务量做为结算基础。
3.结算说明
当月结算费用=当月运行日均处理量落档区间对应计件单价×当月处理业务量-当月考核费用。
4.场地业务量数据为新一代寄递业务信息平台数据,取数路径:新一代系统→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工作量→日/月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业务外包类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6%税点),提供近期开具过满足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邮件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成功案例;(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签订金额为单价需提供对应项目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2.5供应商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2.6供应商在连云港市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在连云港市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关键岗位人员月度人员稳定率在70%及以上(月度关键岗位人员稳定率=月度出勤≥25天人员数÷当月实际出勤人数),关键岗位包括:封发、扫描、分拣,其中分拣岗位人员月度人员稳定率应在80%及以上,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 3 月 31 日 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4 月 3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18936713330@163.com)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张天洋,电话:18936713330)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磋商文件售价 2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 (连云港包快邮件标书费) ”。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0 日 9 时 00 分。
5.2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B座709(大会议室) 。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南路9号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0518-85504688
磋商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B座7楼
联 系 人: 张天洋 范涛 张昊驰
电 话: 18936713330
电子邮件: 18936713330@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2835087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