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度睢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2023年度睢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标段(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2023年度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资格预审公告项目标段编号(SNGBZNT-2023-JC)2023年度睢宁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已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苏农复﹝2023﹞19号,工程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经落实。为及时做好工程建设,检测标现采用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择优选定检测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检测标段的投标资格预审。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睢宁县金城街道、岚山镇、官山镇、双沟镇、姚集镇、庆安镇、古邳镇2、工程规模:总面积约10.72万亩,工程总概算约27160万元;3、招标内容:本标段主要包括沟、渠、路、桥、涵、闸、站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的检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4、质量标准:合格。5、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6、标段划分:2023年度睢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共1个标段;二、投标申请人主要资格条件(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需提供原件扫描件)1、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及未被列入建设招标黑名单的企业;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专业类别应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3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含金属结构、机械电气两大类);投标申请人中标后,外地检测机构需在徐州市境内按招标人要求设立项目实验室。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投标申请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投资金额1亿元(含)及以上的类似质量检测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投资金额6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质量检测业绩,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方为有效,合同中必须体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且能反映业绩指标(如不能反映业绩指标及项目负责人的,需提供对应项目的批复文件或甲方出具的业绩指标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时间及金额以检测合同为准。注:类似质量检测业绩指: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水利部门承担的水利工程、资规部门承担的土地整治工程、旱改水工程的质量检测。7、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业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在本企业注册;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由本单位(含分公司)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税务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或验证码查询的缴费清单彩色截屏证明。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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