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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所建厂房
"地面所建厂房"标讯
招标
玉门市人民法院关于玉门市冯氏达钢结构彩钢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玉门市柳河路南侧10-13地号工业仓储用地(分摊面积21.4亩,土地证号:玉国用(2011)第A新-056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以及地面所建厂房(无产权证)(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194.31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06/28
招标产品
地面所建厂房
工业仓储用地
招标公司
玉门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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