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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中小企业
融资轮次-
成立时间2012/06/20
注册资本6040万人民币
法人代表石旭军
参保人数-
公司官网-
企业性质央国企子公司
所属园区-
注册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宁 县新宁镇辑宁北路6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宁 县新宁镇辑宁北路6号
行业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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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简介
宁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06月20日,注册地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宁 县新宁镇辑宁北路6号,法定代表人为石旭军。经营范围包括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凭许可证经营)
组织成员
企业舆情1
第三方反担保合同范文 编号:年第号 甲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宁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锋 乙方(反担保人):住所(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邮编:丙方(借款人): 住所(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传真:邮编: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县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愿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反担保的范围 1.1《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 1.2《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 1.3《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保全费、送达费、差旅费等)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反担保的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两年止。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方式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丙方未按期归还全部借款本息,造成甲方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代偿损失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索付通知后的十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如乙方违约,应按索付通知中所索款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义务与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与其他单
百度百家2024/02/14
工商信息
收起
企业名称宁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官网-
曾用名-
法人代表石旭军
成立时间2012/06/20
注册资本6040万人民币
公司估值-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621026000001137
机构代码59554630-0
信用代码91621026595546300Q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宁 县新宁镇辑宁北路6号
登记机关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凭许可证经营)
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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