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更新时间 1970/01/21 05:43:05
浙江金之秘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金之秘
融资轮次-
成立时间2019/01/17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人代表陈晶辉
参保人数44 人
公司官网www.nanyangdsf.com
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所属园区-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达升路21弄10幢10号007幢(3-1)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达升路21弄10幢10号007幢(3-1)
行业归属烘焙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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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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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简介
浙江金之秘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致力于不使用添加剂和防腐剂把最健康的烘焙产品送到客人口中
主营业务
合作伙伴
IT供应商
股东信息(2)
组织成员
企业对外投资(3)
企业业务(1)
相似企业(98)
企业舆情(12)
加盟商标要注意
微信2023/10/26
【商标案例】 商业加盟一定要小心,“明明已提供合法授权等合法来源,为啥还属商标侵权?” 原告浙江金之秘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是第31493212号“吉姆南洋大师傅”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经过原告培育,上述商标已具备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原告在全国签约了上百家加盟公司,其中,株洲地区加盟商的加盟许可费为8-10万元不等。被告攸县张某某饮品店经广州朗亿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在其经营的店铺销售标有(南洋大师傅)标识的蛋糕。 经庭审查明,攸县张某某饮品店在与广州朗亿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签约前进行了百度搜索,发现有多家公司声称拥有南洋大师傅及相关近似商标的商标权利,其中包括本案原告,对此,攸县张某某饮品店在未对商标权利人做进一步确认的情况下,选择与广州朗亿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加盟合同,开始经营南洋大师傅蛋糕。 法院认为 被告攸县张某某饮品店在其门店招聘、店内装潢、蛋糕产品、蛋糕包装袋、蛋糕代金券上均使用了“南洋大师傅”商业标识,具有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 经比对,上述标识与原告第31493212号注册商标在文字上仅少了“吉姆”二字,与原告的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商标;被诉侵权商品为蛋糕,与原告涉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中的蛋糕相同,容易造成混淆。原告未授权被告攸县张某某饮品店或委托授权其进行生产、销售,故其销售行为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关于赔偿责任,虽然被告攸县张某某饮品店的销售行为来源于广州朗亿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的授权,但被告攸县张某某饮品店在主观上并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不能推定其不知道该商品侵犯了他
百度百家2023/07/03
以案释法:“明明已提供合法授权等合法来源,为啥还属商标侵权?”
微信2023/06/28
丽江有哪些蛋糕店?盘点丽江排名前十的蛋糕店,丽江蛋糕店大全
搜狐新闻2022/06/17
(2021)粤0104民初7413号浙江金之秘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与广东穗和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广州禹和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焦金豹、刘佳、隋鑫、曾蕾、潘文超、王维、王永刚、尹洪军不正当竞争纠纷
广州日报大洋网2021/11/08
工商信息
收起
企业名称浙江金之秘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官网www.nanyangdsf.com
曾用名-
法人代表陈晶辉
成立时间2019/01/17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公司估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号330212000845682
机构代码MA2CLPX7-1
信用代码91330212MA2CLPX719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达升路21弄10幢10号007幢(3-1)
登记机关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品牌管理;食品经营;日用品、厨房用品的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收购;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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