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更新时间  1970/01/21 06:49:37

陕西省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城乡建设
融资轮次-
成立时间1989/09/25
注册资本1034万人民币
法人代表葛瑶
参保人数10 人
公司官网-
企业性质央国企子公司
所属园区-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71号401
办公地址-
行业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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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简介
陕西省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曾用名:陕西省村镇建设开发公司) ,成立于1989年,长安汇通集团成员,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34万人民币,超过了85%的陕西省同行。
股东信息1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金额认缴时间
100%1034万元人民币-
组织成员
企业对外投资11
被投资企业/项目名称被投资法人/项目负责人投资金额
又称认缴金额
投资占比
又称投资比例
被投资企业
融资轮次
经营状态披露时间信息来源
吴锦禹
257.2万美元
20.0
-
吊销
--
姚俊校
10000万元人民币
100.0
-
存续
--
刘振堂
600万元人民币
20.0
-
吊销
--
龙爱珍
500万元人民币
24.9178
-
存续
--
吕智勇
240万元人民币
30.0
-
吊销
--
薛雨
10万元人民币
16.67
-
吊销
--
韦应凯
10万元人民币
16.67
-
吊销
--
陈秋平
100万元人民币
3.94
-
注销
--
王任奇
178万元人民币
78.07018
-
吊销
--
张厚川
10万元人民币
100.0
-
吊销
--
冉鸿
5100万元人民币
51.0
-
存续
--
企业舆情5
最高法:转包人对转承包人欠付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
微信2024/07/05
[评谏] 西咸集团迎新一把手,原总经理张涛新升任董事长
荣耀西安网2024/03/12
重磅反转!最高法:转包人对转承包人欠付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
网易号2024/02/12
最高法院:多层转包情况下,实际施工人要求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没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凤县人民政府将涉案工程发包给城乡建设公司,城乡建设公司将工程交由长城路桥公司施工,长城路桥公司又将工程交由杨兴川施工。杨兴川主张本案工程款。一、二审判令长城路桥公司承担本案付款责任。杨兴川再审
懂车帝2024/02/12
重磅反转!最高法:转包人对转承包人欠付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
微信2023/05/04
工商信息
收起
企业名称陕西省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公司官网-
曾用名-
法人代表葛瑶
成立时间1989/09/25
注册资本1034万人民币
公司估值-
企业类型内资企业法人
注册号610000000016024
机构代码22052337-2
信用代码91610000220523372B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71号401
登记机关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城乡土地开发及商品房屋、建设、钢材(不限系统内)、木材、水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制品、机电产品(汽车除外)、汽车配件、普通机械、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组织成员
企业联系方式
企业及人员所有联系方式均来源于网络公开数据或基于此二次加工处理数据,给力讯息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电话1
邮箱2
招标电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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