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更新时间  2024/09/18 17:47:45

南宁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
融资轮次-
成立时间2000/12/28
注册资本2068万人民币
法人代表刘正冬
参保人数5 人
公司官网-
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所属园区-
注册地址南宁市东宝路翠园巷8号
办公地址-
行业归属-
通过对企业全量数据分析及标签画像,智能推荐可能商机!
需求商机
登录后查看详情
根据该企业的业务画像、产品画像、行为分析等综合判断分析该企业的业务需求
申请试用
业务分析
业务简介
南宁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068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846.9368万人民币。
股东信息20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金额认缴时间
陈莹
2.6914%51.9068万元人民币-
陈太华
1.2653%24.4024万元人民币-
黄秀清
3.5278%68.0372万元人民币-
刘丹
1.3511%26.0568万元人民币-
陈武
2.4448%47.1504万元人民币-
刘振华
6.7982%131.1112万元人民币-
梁东玉
3.4205%65.9692万元人民币-
刘正冬
17.8748%344.7356万元人民币-
覃江红
4.0425%77.9636万元人民币-
兰枝宝
9.318%179.7092万元人民币-
钟泽莲
4.4392%85.6152万元人民币-
组织成员
企业舆情3
【建设工程】1605鉴定机构由于鉴定需要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补充勘察、最后仍由鉴定人出具鉴定意见的做法不悖于司法部颁发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案例1605,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1273号“南宁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今日头条2020/04/17
【建设工程】1604.承、发包双方未能就鉴定机构协商一致,法院采用随机选择方式中的抽签方式确定鉴定机构,不违反法律规定,未侵害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相关诉讼权利。案例1604.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1273号“南宁市建设工程有限公
今日头条2020/04/17
【建设工程】1611.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鉴定机构获得的鉴定许可不在规定资质范围之中,其关于鉴定机构不具有鉴定资质的主张不能成立。案例1611,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1273号“南宁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
今日头条2020/04/17
工商信息
收起
企业名称南宁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官网-
曾用名-
法人代表刘正冬
成立时间2000/12/28
注册资本2068万人民币
公司估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号450100000005038
机构代码71884540-8
信用代码91450100718845408J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地址南宁市东宝路翠园巷8号
登记机关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凭资质证经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凭资质证经营);销售: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木材)、建筑机械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组织成员
企业联系方式
企业及人员所有联系方式均来源于网络公开数据或基于此二次加工处理数据,给力讯息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电话1
邮箱3
招标电话0
登录后查阅详情
申请试用
触达收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