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更新时间  1970/01/21 06:20:55

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融资轮次-
成立时间1999/02/02
注册资本538000万美元
法人代表黄志源
参保人数488 人
公司官网https://www.app.com.cn
企业性质港澳台企业
所属园区-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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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简介
APP(中国)全称为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在中国大陆投资的公司。自1992年进入中国以来,始终秉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可持续造纸的“林浆纸一体化”理念,努力践行绿色循环 。APP(中国)旗下拥有林务事业部、纸浆事业部、大纸事业部、生活用纸事业部等。此外,APP(中国)及其母公司金光集团也正着手于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综合体及科技园项目,以实现资源多元化配置。如今,已经在上海开发了两个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上海白玉兰广场、上海金虹桥国际中心。截至2021年,金光集团APP(中国)在华总资产达2465亿元人民币,销售额约973亿元人民币,拥有全职员工逾3.6万名。APP(中国)致力于从多方面大力发展,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
主营业务
业务名称业务画像
业务简介
金光纸业
本着“替代进口、服务中国”的宗旨,经过十余年发展,APP(中国)的优质纸品遍布各中高档纸品领域,满足人们对印刷、包装、办公、卫生等全方位生活需求。
股东信息1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金额认缴时间
100%538000万美元-
组织成员
企业对外投资67
被投资企业/项目名称被投资法人/项目负责人投资金额
又称认缴金额
投资占比
又称投资比例
被投资企业
融资轮次
经营状态披露时间信息来源
王乐祥
6000万元人民币
100.0
-
存续
--
翟京丽
10000万美元
100.0
-
存续
--
黄志源
945000万元人民币
100.0
-
存续
--
王乐祥
8,000万(元)
100%
-
存续
--
黄志源
52772万元人民币
100.0
-
存续
--
黄志源
1410949.415万元人民币
97.6328
-
存续
--
翟京丽
54000万元人民币
100.0
-
存续
--
黄志源
10000万元人民币
100.0
-
存续
--
翟京丽
425万美元
100.0
-
存续
--
杜拥美
4900万元人民币
49.0
-
存续
--
翟京丽
75万美元
75.0
-
存续
--
企业业务1
业务名称业务画像
业务简介
金光纸业
本着“替代进口、服务中国”的宗旨,经过十余年发展,APP(中国)的优质纸品遍布各中高档纸品领域,满足人们对印刷、包装、办公、卫生等全方位生活需求。
企业舆情233
金红叶工厂托盘租赁
乙方宝202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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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2024/06/06
博汇纸业(600966.SH):博汇集团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升至30.65%
百度百家2024/05/30
博汇纸业(600966):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
中财网2024/05/29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萝卜投研2024/05/29
工商信息
收起
企业名称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官网https://www.app.com.cn
曾用名-
法人代表黄志源
成立时间1999/02/02
注册资本538000万美元
公司估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注册号310000400210808
机构代码71092043-4
信用代码91310000710920434A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5层
登记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林业营造、林业产品、各种纸张、纸产品深度加工、化工原料、机械设备等领域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这些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这些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经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在其所投资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招聘员工并提供人员培训、市场开发以及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5、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或经销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6、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三、为公司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四、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五、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本公司、本公司之母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六、在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市场开发,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从母公司进口少量与所投资企业生产产品相同或相似的非进口配额管理的产品在国内试销,7、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八、为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九、为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十、为母公司生产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批准证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组织成员
企业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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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5
邮箱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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