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12329热线建设工程建设医疗卫生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公积金业务在线咨询12329热线外包商务服务业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列入国家CCC认证政府购买服务解决方案12329客服热线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投诉建议回访调查12329热线服务话务热线网络在线咨询网络问政回复聘用辞退岗位培训日常管理公积金业务知识库及时更新维护12345手机APP留言回访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实施监控员工管理工作对接协调人员培训计划情绪疏导呼叫中心行业管理现场管理日常监督管理支撑电话接听各网络平台咨询12329热线操作系统办公场地热线运营转办案件APP在线客服第三方平台12329政务热线平台诉求受理反馈回访培训质检语音客服互联网客服办公设备常态的培训话务人员进行技能考核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新业务的培训12329热线平台信息系统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后勤保障计划12329热线工作12329热线的服务要求提供服务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通过热线电话工单转办知识库更新值班电话工作日日间接听全年每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招聘综合考评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保密规定平台运行场地保安保洁外包服务硬件扩容升级客户端软件防病毒软件冷气供应维修办公电话互联网访问工位备勤人员支援现场座席来电来信运行服务运行统计数据相关数据信息的汇总分析研判
金额
263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2-162
预算金额264万元
招标公司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崔晓艳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翼飞
中标公司河南正华电讯有限公司26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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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2-162 | |||||||||||||||||||||||||||||||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6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09月09日 | |||||||||||||||||||||||||||||||
二、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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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徐焱焱、孙胜利、陈家沛(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中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
收费金额:28,04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地址:郑州市百花路46号住房公积金大厦 | |||||||||||||||||||||||||||||||
联系人:崔晓艳 | |||||||||||||||||||||||||||||||
联系方式:0371-6717219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中原银行)8楼823室 | |||||||||||||||||||||||||||||||
联系人:姜翼飞 赵林杰 | |||||||||||||||||||||||||||||||
联系方式:03716592802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林杰 | |||||||||||||||||||||||||||||||
联系方式:13383330372 |
- [郑财磋商采购-2022-162]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建设项目.ZZZF
- 评标办法.xml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8.22.定稿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建设项目.docx8.22.定稿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建设项目.docx
- 招标文件正文.doc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2-162)竞争性磋商文件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建设项目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5特别提示(郑州市)4目录1目录二〇二二年八月编制
6、确定成交供应商305、磋商及评审254、响应文件的提交243、响应文件编制212、采购文件201、总则17
12、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211、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210、采购代理服务费329、预付款328、履约保证金317、签订合同31
18、履约验收3417、纪律和监督3316、人员回避3315、廉洁自律规定3314、供应商的赔偿责任3313、知识产权32
第五章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41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40第三章采购需求35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20、合同转包3419、合同分包34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63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621、报价一览表61第一部分响应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60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8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48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0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69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68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675、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承诺书65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64
2.响应分项报价表771.磋商响应函75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741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311、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72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71
5-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声明函825-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8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资料80《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805、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804.商务条款偏离表79
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8.针对本次采购需求所需实施方案867.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856.供应商简介845-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3
对进入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医疗卫生项目,在试行全流程电子化阶段使用须知如下:特别提示(郑州市)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欢迎贵公司参与郑州市政府采购活动!各供应商:
六、供应商应持本单位CA锁及时更新、维护本企业的交易主体数据库信息,并确保其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否则,由此导致的投标失败,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五、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为参考格式,除交易中心平台要求的除外。四、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独立评审。三、开标时,各供应商需持本单位CA锁(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锁)进行文件解密工作。二、供应商(供货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试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项目概况: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八、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标书过程中,如遇到电子交易系统的软件操作问题时,可通过热线电话(4009980000)咨询。(http://www.zzsggzy.com/)七、相关资料和电子投标工具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载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电子评标(专家)操作手册等资料。
4.预算金额:2640000.00元/年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采购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2-1621.采购项目名称: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建设项目一、项目基本情况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请在规定时间内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磋商交易平台下载所含格式(*.ZZZF格式)的磋商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9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3)负责郑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公积金业务知识库的及时更新与维护;(2)负责12345手机APP、市长信箱、人民网等各网络渠道公积金业务在线咨询、投诉建议及留言回访等服务;(1)负责通过12329客服热线向群众提供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政策的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投诉建议、回访调查等服务;5.采购内容:最高限价:2640000.00元/年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建设项目 | 2640000.00/年 | 2640000.00/年 |
服务标准:符合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外包考核指标要求。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负责公积金中心值班电话0371-67172096的工作日日间接听。(6)负责公积金中心临时交办的与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有关的工作任务。(5)负责向公积金中心提供舆情分析和热线运营情况及建议。(4)负责郑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派工单的受理回复;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1、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8、服务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时间:2022年8月27日至2022年9月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磋商当天由代理机构查询并存档,响应文件可不附该部分资料)。(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自行承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时间:2022年9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客服电话0371-96596,技术咨询电话:0371-67188807,4009980000。3.方式:按照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供应商须注册成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后,才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2.地点: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2.2各供应商可查看“关于实施在线磋商谈判的通知”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磋商谈判)、供应商多轮报价操作手册、在线磋商(谈判、澄清)操作手册(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20323/df8813b9-2939-4c3a-9e5b-1204b7c55441.html)。5.2.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磋商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二轮报价等活动。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1.时间:2022年9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7.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ZZTF格式)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郑州公共资源电子磋商交易平台(zzggzy.zhengzhou.gov.cn/)加密上传;7.1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71-67172198联系人:崔晓艳地址:郑州市百花路46号住房公积金大厦名称: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采购人信息
项目联系人:赵林杰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71-65928021联系人:姜翼飞赵林杰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中原银行)8楼823室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联系方式:13383330372
条款号 | 项目 | 内容 |
1.1.1 | 采购人 | 名称: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郑州市百花路46号住房公积金大厦联系人:崔晓艳联系方式:0371-67172198 |
1.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中原银行)8楼823室联系人: 姜翼飞 赵林杰联系方式:0371-65928021 |
1.1.3 | 采购项目名称 |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建设项目 |
1.1.4 | 项目实施地点 | 郑州市 |
1.1.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1.2.2 | 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 | 项目预算金额:2640000.00 元/年;最高限价:2640000.00元/年。 |
1.3.1 | 采购需求 | 详见磋商文件 |
1.3.2 | 服务期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
1.3.3 | 服务标准 | 符合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外包考核指标要求。 |
1.4.2.4 | 合格供应商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 |
1.4.2.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 |
1.4.2.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 | 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是。(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否(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详见评分标准)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4.2.7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有,具体产品为:☑无 |
1.4.2.7 | 是否有强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列入国家CCC认证 | □有,具体产品为:☑无 |
1.4.3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否 |
1.4.3.10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无 |
1.7.1 | 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 ☑不组织□组织 |
1.8.1 |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 | □(是、否)提供样品要求包括:(样品的制作标准和要求、接收及退还,样品检测报告,检测机构、检测内容等内容)☑(否) |
2.2.1 |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 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
2.2.1 |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 形式: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提问,同时将问题的电子版(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Word电子版)上传。 |
2.2.3 | 采购人书面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应该顺延首次递交时间),以书面形式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 |
3.1.1 | 供应商参加不同包或标段采购活动的权利 | 如供应商可以参加 1 个包,可以成交 1 个包 |
3.2.3 | 签字和盖章要求 | 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
3.4.1 | 响应报价 | (1)磋商报价:本项目实施完成价(包括:保险费、实施、相关服务费、税费和相关费用等完成此项目的所有费用。)(2)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 |
3.5 | 磋商保证金 |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需提交磋商保证金 |
3.6.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 |
4.2.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截至时间:2022年 9 月 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4.2.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递交方式和份数: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壹份2.响应文件制作要求按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要求编制。3.采购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性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性文件被拒绝的风险。4.响应性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 |
5.1.1 | 磋商会议时间、地点 | 磋商会议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 供应商是否现场参加磋商会议: 不需要 |
5.1.2 |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 响应文件的解密开启:按照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要求 |
5.2.2 | 磋商小组组成 | 磋商小组的组建:由经济、技术专家和采购人代表 3 人组成。除采购人代表以外的外聘专家和从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评委会成员所有成员的三分之二。 |
5.3.1 | 资格审查文件 | 资格证明文件(附以下资料扫描件):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5.3.2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 | 1、查询渠道和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2、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证据留存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时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并打印、签字存档备查。3、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5.8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6.1.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 3名 |
6.2.1 |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 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7.1 | 合同签订时间 |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8.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 /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函,保险期结束后履约保函退还。 |
9.1 | 付款方式 | 1.付款方式:以半年为付费周期,根据人员计划进行预估并结算本周期90%的费用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无 |
10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计取办法计取。支付时间:在发出成交通知书时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信息:单位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郑州直属支行银行账号:4100 1526 0100 5020 2373 |
12 | 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 ①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②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③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④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的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的书面质疑函。⑤质疑函接收信息单 位: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 系 人:赵林杰 联系电话:0371-65928021 通讯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中原银行)8楼823室 |
15.3 | 采购代理机构反腐倡廉监督 | 电 话:0371-65928025邮 箱: hnjdzb1@163.com |
19 | 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 □是。合同分包时,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否 |
21 |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无 | |
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小企业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否则不予认可。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成交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郑州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1.1.4采购项目实施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项目概况1、总则
1.3采购需求及其它相关要求1.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2.2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如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1.2资金来源1.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1.4.2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4.1供应商(申请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申请人与供应商含义相同,以下均称为供应商。1.4对供应商的要求1.3.3服务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1.4.2.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采购活动。1.4.2.4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1.4.2.3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方式获取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或施工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4.3.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3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2.7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列入国家CCC认证等产品,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2.6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或所提供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提供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1.4.3.8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3.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4.3.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3.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所提供产品的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各方全部提供产品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4.3.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3.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采购活动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1.5监督管理部门1.4.3.1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在确定成交人之前)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4.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4.3.10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9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7.3采购人在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7.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1.7.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1.7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均应自行承担。1.6供应商参加磋商的费用
1.10保密1.9.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9适用法律1.8.1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1.8样品1.7.4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1.1采购文件共七章,构成如下:2.1采购文件构成2、采购文件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2采购文件中有不一致(或矛盾)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格式的顺序进行解释,排名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如果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与供应商须知中的内容有不一致(或矛盾)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三章采购需求
2.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修改,澄清、更正或修改的内容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变更(澄清或更正)公告”和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供应商,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变更(澄清或更正)文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2.2.3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交易平台上公布给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或澄清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交易平台上进行提问,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1.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编制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编制响应文件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顺延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磋商时,若出现采购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磋商小组讨论确定处理方案;磋商小组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2.3采购文件的解释2.2.5交易中心平台供应商信息在磋商开始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当自行查看项目进展、答疑、变更(澄清或更正)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3.1.5磋商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所有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来往的文件、资料均使用中文。如果供应商提供有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3.1.4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1.3无论采购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1.2采购项目分为两个及以上不同“包”或“标段”的,供应商应当以采购文件中的“包”或“标段”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包”或“标段”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如仅对“包”或“标段”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响应(或报价),其该包(或标段)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允许的偏差除外。3.1.1采购项目分为两个及以上不同“包”或“标段”的,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各个“包”或“标段”的采购活动,除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3.1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的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3.3.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的具体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所提供标的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3.3供应商证明所提供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3.2.3电子响应文件的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或加盖电子章。3.2.2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3.2.1响应文件由“第一部分,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组成。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采购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3.2响应文件组成
3.4.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及最后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所响应“包”或“标段”所应提供的服务等全部内容(除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3.4响应报价3.3.4若采购文件未明确要求提供相应技术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可不提供。3.3.3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指出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评审时不以上述品牌、型号作为评审因素判定其响应文件是否为有效的标准。提供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3.2.1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3.3.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3.4.7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总报价(包含最后总报价)。3.4.6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总报价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对最后总报价予以修改,最后总报价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是固定的,除采购文件中约定的原因外,不能随意改变。3.4.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或“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最后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最后总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3.4.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当包括:所提供服务需要缴纳的所有税费的价格,所提供服务、培训和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内容等费用及交付采购人使用前发生的其它费用。3.4.3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如实填写各项服务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报价。供应商应认真填报所有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响应文件中若有漏项、漏报,采购人视为供应商的报价在总报价中已经包括;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人,该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因采购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外,不予调整。供应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3.4.2供应商应参考采购人所提供的采购范围及工作内容、质量要求、采购预算等全部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供应商自身成本、市场行情等因素,自主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人给定的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3.6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磋商保证金3.4.10供应商的最后总报价应是由供应商计算的完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一切费用的期望值。3.4.9供应商的最后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全部服务内容)的包括交付前发生的各种税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3.4.8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最后总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最后总报价。
3.7.3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用法人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3.7.2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格式中写明可以不提供的除外),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响应函(磋商函)及报价一览表,须严格按照格式编辑,并作为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的依据。3.7.1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查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页→办事指南及下载专区。3.7响应文件的制作3.6.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3.6.1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4.1.1因采用全程不见面磋商、评审方式,故电子响应文件按本采购文件第4.2.2条要求加密上传到指定平台。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响应文件的提交3.7.6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如果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企业(单位)的电子签章。3.7.5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3.7.4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上传、未解密的响应文件。4.2.4迟交的响应文件4.2.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章第2.2.2条、2.4条的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是否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期限。如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长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期限,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则以延长后的时间为准。4.2.2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4.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4.3.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4.3.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3.1.2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4.3.1.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的指定位置。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的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4.3.1响应文件的提交4.3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5.1.3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采购文件成功后,如未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或误传加密的响应文件,而导致的解密失败,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1.2供应商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磋商会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磋商会议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答疑澄清(如需要)、最后报价等(除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5.1磋商会议5、磋商及评审4.3.2.2供应商在提交了最后报价之后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期间,供应商不得撤回(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分别支付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的违约赔偿金。
5.3资格审查5.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成员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1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及评审工作。5.2组建磋商小组5.1.5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将不再进行磋商(特殊情况除外)。5.1.4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的,应当在磋商开始前通过交易系统提出询问。
5.3.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5.3.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5.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特殊情况: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3.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特殊情况下不足2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交易系统中向供应商发出,供应商在收到该要求后,应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在交易系统中做出相应的回复,如果磋商小组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回复则视为该供应商没有回复。5.4.2.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更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更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5.4.2响应文件的澄清特殊情况: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4.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特殊情况下不足2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5.4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5.5.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5.5磋商5.4.2.5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并取代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5.4.2.4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对响应文件的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5.4.2.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单位的电子签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电子签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4.2.2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中确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根据需要进行文件答疑澄清等。
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6.1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在接到磋商小组的通知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该供应商退出磋商。磋商小组将不再评审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5.6最后报价5.5.4如果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5.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5.6.5磋商小组认为某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将通过交易系统向该供应商发出通知,要求该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5.6.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5.6.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且以最后报价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6.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本须知第5.6.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被磋商小组认可的;(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电子签章,否则无效。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税费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
5.7.3.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5.7.3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5.7.2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5.7.1在评审之前,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财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5.7无效响应文件的规定(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
5.7.3.7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要求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磋商小组要求提供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相关材料;5.7.3.6属于供应商之间串通,或者依法被视为供应商之间串通;5.7.3.5未满足采购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5.7.3.4不同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5.7.3.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7.3.2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打分的算数平均值作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序顺推荐成交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8.1磋商小组成员将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5.8响应文件的评审5.7.3.9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5.7.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5.10终止本次磋商本项目需要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5.9采购文件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8.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标准进行,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5.11.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5.11保密要求(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特殊情况下为不足2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6.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6.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6.1.1除第6.3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6.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6、确定成交供应商5.1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6.4发出成交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6.3采购任务取消6.2.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6.2.1条。6.2确定成交供应商
7.5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承诺书”中的承诺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7.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7.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另有规定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签订合同
9.1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9、预付款8.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按照《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承诺书》中的承诺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8.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8.1如果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如格式见本章附件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可以自愿采用其他履约保证金的提供方式。8、履约保证金
11.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11.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10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10、采购代理服务费9.2如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预付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是指成交供应商向银行或者有资质的专业的担保机构申请,由其向采购人出具的确保预付款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或者保障政府采购履约质量的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等。
12.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1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质疑的提出与接收11.5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11.3供应商递交的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采购文件的规定。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撤销)响应文件的(不包括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支付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的违约赔偿金。14、供应商的赔偿责任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3、知识产权12.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
1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15、廉洁自律规定(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7、纪律和监督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6、人员回避15.3为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机构的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1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17.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五章“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17.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1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9.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9.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19、合同分包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18、履约验收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过程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第三章项目服务需求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0、合同转包19.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
(1)负责通过12329客服热线向群众提供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政策的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投诉建议、回访调查等服务;1、采购内容针对本项目,供应商向公积金中心提供支撑12329热线服务的坐席团队,从事话务热线、网络在线咨询、网络问政回复及相关工作;供应商负责坐席人员的聘用、辞退、岗位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二、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根据《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1】54号)文件精神,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客服专业化水平,缓解业务发展与服务资源配置之间的矛盾,提高公积金客户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公积金政务形象,拟将公积金12329热线服务进行外包。一、项目背景
(7)负责公积金中心值班电话0371-67172096的工作日日间接听。(6)负责公积金中心临时交办的与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有关的工作任务。(5)负责向公积金中心提供舆情分析和热线运营情况及建议。(4)负责郑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派工单的受理回复;(3)负责郑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公积金业务知识库的及时更新与维护;(2)负责12345手机APP、市长信箱、人民网等各网络渠道公积金业务在线咨询、投诉建议及留言回访等服务;
主要职责:负责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控,负责员工管理和工作对接、协调,保证全面完成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的各项工作运营指标和任务。①管理高层人员所有招聘人员均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年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合格,思想先进,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违规违纪、个人失信等不良记录。2.2对各岗位人员的相关要求2.1人员数量:需配备人员40名。设置高层管理岗,中层管理岗,及受理岗。2、服务要求
②管理中层人员熟悉电脑办公软件的操作,熟悉座席现场管理流程,具备较强的沟通、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踏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应变能力强,能够妥善处置工作中各类紧急事件。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认真负责,服从采购人统一领导。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岁以下。具有6年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验,熟练掌握人员培训、管理、情绪疏导等工作方式方法。相关要求:
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工作认真负责,服从采购人统一领导。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具有3年及以上呼叫中心行业管理岗位工作经验。相关要求:主要职责:负责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现场管理、日常监督、培训以及相关管理支撑工作,做好工作衔接,落实采购人及运营总监交付的工作任务。
能够熟练使用基本办公软件,普通话标准,沟通能力强,具备稳定的心理素质。经过培训,能够熟悉、熟知相关政策法规及公积金业务流程,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其中班长岗位需具有1年及以上呼叫中心行业工作经验。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服从、服务意识。相关要求:主要职责:负责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的接听、手机APP、各网络平台咨询及受理工作。③受理人员
2.4服务地点: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密管理部(新密市大鸿路176号)。2.3服务方式:公积金中心提供12329热线操作系统软件、硬件及办公场地,供应商派驻服务团队到办公职场提供坐席服务。中标方负责完成招标方下达的热线运营各项考核指标。具体指标如下:(1)提供全年7×24小时不间断服务;(2)电话接通率在98%以上;(3)15秒接通率在91%以上;(4)IVR满意度在90%以上;(5)转办案件工单内容准确率在98%以上;(6)市长信箱回复率达到100%;(7)转办案件回访率100%;(8)电话接通率月达标天数在93%以上;(9)APP在线客服回应率达到100%;(10)第三方平台或社会公众满意度监督反馈结果达标。(11)满足其他郑州市12329政务热线平台服务规范标准要求。2.2服务目标具有各类呼叫中心电话接听工作经验者或公积金工作经验者优先或可适当放宽。能够严格遵守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客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
3.2负责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客服受理人员的招聘、培训及综合考评管理,并依法与所招聘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不得使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来执行此合同项下的委托事务,若由此引起的劳务纠纷,由采购人负责解决。人员的聘用、职务任免、奖励处罚等事项,须经公积金中心备案。3.1负责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从事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通过热线电话、手机APP及市长信箱等网络渠道业务咨询、诉求受理、反馈回访、现场管理,以及培训质检等工作。3、其他要求2.6服务最高限价:264万元,该总费用包括成交企业的人员招聘费用及企业运营费用、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2.5服务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郑州市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人员成本构成标准 | |||||
类别 | 月度费用(元) | 人员数 | 构成说明 | 备注 | |
受理员 | 语音客服 | 5379.02 | 30 | 基础实发工资工作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包括过节费、取暖费、全勤奖、年终奖、加班费等费用 | 指导成本构成标准,可调整成本构成项目 |
受理员 | 互联网客服 | 5379.02 | 5 | 基础实发工资工作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包括过节费、取暖费、全勤奖、年终奖、加班费等费用 | 指导成本构成标准,可调整成本构成项目 |
中层管理人员 | 班长 | 5968.61 | 3 | 基础实发工资工作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包括过节费、取暖费、全勤奖、年终奖、加班费等费用 | 指导成本构成标准,可调整成本构成项目 |
中层管理人员 | 督导 | 5968.61 | 1 | 基础实发工资工作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包括过节费、取暖费、全勤奖、年终奖、加班费等费用 | 指导成本构成标准,可调整成本构成项目 |
高层管理人员 | 中心总监 | 7859.73 | 1 | 基础实发工资工作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包括过节费、取暖费、全勤奖、年终奖、加班费等费用 | 指导成本构成标准,可调整成本构成项目 |
合计 | 219999.87 | 40 |
3.8有保管和维护公积金中心资产的义务。供应商须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公积金中心提供的所有办公设备,不得故意损坏,人为造成损坏或丢失的,根据其实际价格进行赔付。3.7建立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和保密工作制度。保证不得将工作范围内,包括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客服受理的所有投诉、意见、建议、诉求和批评等相关材料及信息,尤其是敏感涉密的信息,以任何形式向外界透露。造成泄密和重大责任事故的,公积金中心视其情形有权追究供应商及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直至法律责任。3.6在协议期内须保证员工队伍整体稳定和确保人员履职能力不受影响。在话务量出现阶段性激增的情况下,中标方须及时向公积金中心报告并负责调整管理、支撑人员承担座席的受理工作,未经公积金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减员或调岗。如有人员辞职出现缺编,中标方须在一周内将人员配备到位。在此期间的空岗问题,由采购人通过调岗解决。3.5负责客服人员的现场管理,包括人员出勤的考核,班次的安排,内部任务分工等。3.4负责上述人员政治、思想、守法守纪、个人信用及身体健康等方面的审查把关,由此出现的相关问题公积金中心不承担责任,由采购人负责解决。3.3负责建立常态的培训和考核机制,包括对新增人员的技能培训、对所有业务人员的技能提升培训、对新业务的培训等,根据呼叫中心日常工作的特点,定期对话务人员进行技能考核,保障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13供应商在服务协议终止后,供应商需确保将相应的数据资料和档案信息移交给公积金中心。3.12须接受公积金中心对业务的监督和指导,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与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有关的工作任务。3.11在运营服务过程中,网络、电话、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平台信息系统等若出现故障,须立即报告公积金中心并配合清除故障。3.10应确保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招聘人员工资、加班费、服装费、培训费等费用的足额发放和使用,不得擅自克扣、降低。3.9负责定期向公积金中心上报相关运营统计数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数据、信息的汇总、分析和研判,建立突发、热点事件上报机制,及时改进相关工作。
一、磋商及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磋商及评审工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磋商的组织工作。第五章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1.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
三、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二、磋商原则3、本项目采购文件。2、本级或上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1、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并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评审。5、磋商小组成员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磋商及评审;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评审的有关人员应对整个磋商、评审过程保密,不得泄露;3、参加评审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具体成员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审专家于磋商开始前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在成交人确定前,有关人员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小组;1、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及评审工作。
4、组织评审专家推选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2、宣布评审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四、磋商准备工作7、供应商对评审专家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符合性审查。2、响应性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资格审查五、磋商及评审程序如下: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资格性审查 |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提供扫描件 |
资格性审查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提供声明函 |
资格性审查 |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提供承诺书 |
资格性审查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 | 提供承诺书 |
资格性审查 | 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承诺书 |
资格性审查 | 信用查询记录 | 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的要求,无不良信用记录 |
资格性审查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不得存在此行为 |
资格性审查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此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自行承诺 |
3.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3.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随机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3.磋商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事项 | ||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评审标准 |
1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或其它相关资料上的名称一致 |
2 | 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 | 不同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不一致 |
3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磋商响应格式”的要求 |
4 | 采购需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要求 |
5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要求 |
6 | 服务标准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要求 |
7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3要求 |
8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1要求 |
9 | 磋商报价 | 报价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10 | 其他实质性要求 | 不得存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无效响应的情况 |
结论 |
4.1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提交最终报价3.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3.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4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5.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比较与评价4.2根据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不作为成交价)。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2.1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价格折扣1.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
2.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2.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4%)。(2)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10%(1)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分标准,分别对通过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且提交了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七、综合评分标准4、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无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无。2.1.4“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等,只享受一次价格折扣,不重复享受政策。2.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2.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分值构成 | 100分 | 报价得分:10分 | |
分值构成 | 100分 | 技术部分:60分 | |
分值构成 | 100分 | 综合部分:30分 |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报价得分 | 10 | 1.满足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 |
报价得分 | 10 | 2.磋商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最后报价)×价格权重×100 | |
报价得分 | 10 | 3.投标报价不完整的,不计入投标标准价的计算,本项得0分。 | |
报价得分 | 10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报价得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的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认可;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作为供应商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参与计算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10%)。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投标报价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 |
技术部分 | 服务方案 | 60 | 1.项目运营岗位设置和考核(绩效)管理方案。(10分) |
技术部分 | 服务方案 | 60 | 能够充分满足采购人的需求,方案充分、完善,合理可行的得10分;方案较完善,且合理可行的得7分;方案描述不够清晰,但基本可行的得3分;与项目相关性较差的无法实施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服务方案 | 60 | 2.业务平稳承接方案。(10分) |
技术部分 | 服务方案 | 60 | 能够充分满足采购人的需求,保障业务过渡期平稳过渡的措施方案充分、完善,合理可行的得10分;方案较完善,且合理可行的得7分;方案描述不够清晰,但基本可行的得3分;与项目相关性较差的无法实施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服务方案 | 60 | 3.安全保密方案。(10分) |
技术部分 | 服务方案 | 60 | 提供保证服务过程中用户资料及通信内容安全的具体措施和承诺,方案充分、完善,合理可行的得10分;方案较完善,且合理可行的得7分;方案描述不够清晰,但基本可行的得3分;与项目相关性较差的无法实施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服务方案 | 60 | 4.质量保证方案。(10分) |
技术部分 | 服务方案 | 60 | 服务过程中是否制定有质量监督和保证执行的措施,能否记录质量保证活动,并保存和维护这些记录。方案充分、完善,合理可行的得10分;方案较完善,且合理可行的得7分;方案描述不够清晰,但基本可行的得3分;与项目相关性较差的无法实施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服务方案 | 60 | 5.后勤保障计划、人员培训计划。(10分) |
技术部分 | 服务方案 | 60 | 提供日常人员管理制度、人员招聘、人员培训、后勤保障等方案,方案充分、完善,合理可行的得10分;方案较完善,且合理可行的得7分;方案描述不够清晰,但基本可行的得3分;与项目相关性较差的无法实施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服务方案 | 60 | 6.应急事件处理方案。(10分) |
技术部分 | 服务方案 | 60 | 提供在话务突发情况下人员调配、后勤保障、应急处理等措施或制度。方案充分、完善,合理可行的得10分;方案较完善,且合理可行的得7分;方案描述不够清晰,但基本可行的得3分;与项目相关性较差的无法实施的不得分。 |
综合部分 | 人员配备 | 12 | 1.供应商配备的项目支撑人员中具有CC-CMM认证证书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4分) |
综合部分 | 人员配备 | 12 | 2.供应商配备的项目支撑人员中具有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每人得2分,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8分) |
综合部分 | 以往业绩 | 6 | 供应商每提供一份 2019年1月1日以来热线运营类似业绩得2分,此项最高得 6分。(合同内容必须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分) |
综合部分 | 相关证书 | 12 | 1.供应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分); |
综合部分 | 相关证书 | 12 | 2.供应商通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分); |
综合部分 | 相关证书 | 12 | 3.供应商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分); |
综合部分 | 相关证书 | 12 | 4.供应商通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分)。 |
综合部分 | 相关证书 | 12 | 5.供应商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级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范围覆盖项目所在地,包含呼叫中心业务)(4分) |
综合部分 | 相关证书 | 12 | 注:以上证书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
乙方(供货单位):甲方(采购单位):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财磋商采购-2022-162)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名称: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建设项目乙方(供货单位):甲方(采购单位):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合同签署时间:年月日签署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乙方在甲方的指导、监督下从事郑州12329热线的运行服务。第一章服务内容年月日关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郑州12329热线)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郑财磋商采购-2022-1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建设项目外包事宜签订本协议。总则签署时间:年月日签署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甲方可随时向乙方了解市民需求或市民建议等方面信息。甲方负责郑州12329热线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章双方权利与义务乙方应严格落实甲方对郑州12329热线平台的服务要求,确保各项服务指标达到如下要求:(1)电话接通率在98%以上;(2)15秒接通率在91%以上;(3)IVR满意度在90%以上;(4)转办案件工单内容准确率在98%以上;(5)提供全年每周7×24小时不间断服务;(6)市长信箱回复率达到100%;(7)转办案件回访率100%;(8)电话接通率月达标天数在93%以上;(9)APP等网络在线客服回应率达到100%;(10)第三方平台或社会公众满意度监督反馈结果达标;(11)其他满足郑州12329热线平台运行管理的服务要求。(考核指标见附表及释解,具体考核指标的目标值以最新发布的市政府考核要求为准)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对郑州12329热线的服务要求提供服务,承担郑州12329热线的运行及管理。从事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通过热线电话、手机APP及市长信箱等网络渠道反映问题的受理、业务咨询、反馈回访、工单转办、现场管理、知识库更新及维护、值班电话037167172096工作日日间接听,以及培训质检等工作,提供全年每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确保服务水平和质量;承担郑州12329热线受理人员的招聘、培训及综合考评管理;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
甲方负责平台运行场地外公共部分的保安、保洁等相关事项的协调,帮助乙方协商解决外包服务过程中有关事项。甲方负责郑州12329热线平台的建设、硬件的维护维修及系统的扩容升级,提供业务支撑系统、客户端软件及防病毒软件;工作期间保证水/电/暖(冷气)的供应和维修维护;提供办公电话及互联网访问。甲方负责提供符合乙方运行条件办公场地和设备,包括工位、座席设备及办公设备等物资保障。在外包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责任。郑州12329热线人员的聘用、职务任免、奖励处罚等事项,须经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甲方可随时向乙方了解郑州12329热线外聘人员工资、奖金、福利以及保险费用等待遇情况,并提出意见,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在协议期内须保证员工队伍整体稳定,年流失率不高于12%,招聘人员具备相应履职能力和工作业务水平。在话务量出现阶段性激增的情况下,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并负责调整、增加备勤人员支援现场座席的受理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员或调岗。如有人员辞职出现缺编,乙方须尽快将人员配备到位。在此期间的空岗问题,由乙方通过调岗解决。乙方依法与所招聘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同时报甲方备案;乙方不得使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来执行此项协议下的委托事务,由此引起的劳务纠纷及损失赔偿,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负责郑州12329热线平台的来电来信和网络受理、业务咨询、反馈回访、工单转办、现场管理、知识库更新及维护、值班电话037167172096工作日日间接听,以及培训质检等工作。乙方提供运行服务的时间为全年每周7×24小时不间断式服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按协议约定的付费时间和方式及时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乙方在外包服务过程中,网络、电话、12329热线平台信息系统等若出现故障,须立即报告甲方及相关运维单位,并配合运维单位清除故障。乙方须接受甲方对业务的监督和指导,完成甲方临时交办的与热线有关的工作任务。乙方负责定期向甲方上报相关运行统计数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按甲方要求配合做好相关数据、信息的汇总、分析和研判,建立突发事件、热点问题上报机制,及时改进相关工作。乙方有保管和维护甲方资产的义务。乙方须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所有办公设备,人为造成损坏、丢失的,根据其实际价格进行赔付。乙方应当建立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和保密工作制度。乙方应与热线招聘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证不得将工作范围内,包括热线受理的所有投诉、意见、建议、诉求和批评等相关材料及信息,以任何形式向外界透露。造成泄密和责任事故的,甲方视其情形追究乙方及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直至法律责任。乙方负责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招聘人员政治、思想、遵纪守法、个人信用及身体健康等方面的审查把关,由此出现的相关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负责解决。因乙方或乙方人员因管理不善、失职、消极怠工等原因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及所引起的经济损失或赔偿,由乙方全部承担。
合同到期,如遇政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未及时签署新的服务协议,甲乙双方须继续按照本协议内容执行,直至甲方与新的供应商签署新的协议。采购服务期为2022年度至2024年度。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22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止。年度考核指标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第三章外包服务期限及资费双方协议中止或终止后,乙方需确保将相应的数据资料和档案信息移交给甲方。乙方在全面完成本合同规定范围的工作任务,达到甲方要求的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获得外包服务费用。乙方应确保郑州12329热线招聘人员工资、加班费、服装费、培训费等费用的足额发放和使用,不得擅自克扣、降低。
自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甲方对人员数量的要求,按照预估数量的90%向甲方开具合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首个周期的预结算费用。之后在每付费周期结束的次月(下个对应付费周期的首月)前10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甲方对下个付费周期人员数量要求预估数量的90%,及上个付费周期内实际产生的费用与预付费产生的差额,向甲方开具合规发票,甲方同样在收到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每月15日前上线的人员按全月费用结算,15日之后上线的人员按半月费用结算。在本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乙方将上周期内人员数量的实际统计结果提交甲方核对,双方核定无误后,结清本合同最后一个结算周期需扣减或增加的费用。甲方采用预付费的方式,以半年为付费周期,在周期的第一个月内,甲方根据人员计划进行预估并结算本周期90%的费用,在当月支付给乙方,以保障乙方正常的工作运营。在周期结束一个月内,乙方将周期内人员数量的实际统计结果及结算数据、资料汇总成结算申请并提交甲方,甲方按程序予以批复结算,双方核定无误后,结清上周期结算需扣减或增加的费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第四章账务结算该合同总费用为元/年,月度费用合计元/月。该合同执行上述资费标准。如果后期社保缴纳基数及行业平均工资发生调整,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批复后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费用进行调整。
不可抗力是指不可控制、不可预见、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第五章不可抗力账号:开户银行:开户名称:乙方账户信息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又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恢复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应减收甲方实际发生服务中断期间应付的费用(即实际服务中断天数*月费用/30天,尾数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由于甲方原因如网络、电话、12329热线平台信息系统故障等或其他原因造成服务中断而带来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第六章违约责任协议生效后,由上述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服务中断,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必须随时通知对方,以书面为准,可事后补报,按合同约定程序双方确认责任或免责。否则对方可不予承认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并有权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突发因素造成的指标不达标状况时,双方共同启动应急方案及措施,甲方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展开调查工作。2.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骚乱等。1.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疫情、雷击、火灾等;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相关损失的,双方协商解决,如多次协商不成,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在上述违约期的计算中,应扣除第五章中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延迟。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十天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对方。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变更或解除协议,则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标的额30%的违约金。上述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所述条款列明的情况除外。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对对方的第三方的纠纷不存在任何责任,但任何一方与该损失和纠纷存在因果关系的除外。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二条服务内容约定的行为,经核实无误,甲方将对乙方追究相应的违约经济责任,按照情节严重程度,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5%-50%作为违约金,如多次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及信息,由泄密而引起的损失由泄密方承担全部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第八章其它事项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时,依法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协议主体如遇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发生重大变化和不可抗拒因素发生,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共同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应签署变更或终止协议。由于终止协议带来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七章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甲方(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甲方: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乙方:本协议各项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考核指标释解备注:根据郑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考核要求,随时调整考核内容,计分方法参考上述标准由甲方制定。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建设项目考核指标附件1考核指标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分值 | 目标值 | 计分办法 | 数据来源 |
考核指标(100分) | 电话接通率 | 30 | 98% | 每变动1个百分点,分值变动0.5分。理论满分31分。 | 客服系统 |
考核指标(100分) | 15秒接通率 | 20 | 91% | 每变动1个百分点,分值变动0.5分。理论满分24.5分。 | 客服系统 |
考核指标(100分) | IVR满意度 | 10 | 90% | 每变动1个百分点,分值变动0.5分。满分10分。 | 客服系统 |
考核指标(100分) | 转办案件工单内容准确率 | 5 | 98% | 每变动1个百分点,分值变动0.5分。满分5分。 | 其他反馈 |
考核指标(100分) | 全年每周7×24小时值班 | 5 | 100% | 发现一次无人值守(即所有坐席均无人接听电话)扣5分,两次以上,约谈正华该项目负责人。 | 客服系统 |
考核指标(100分) | 市长信箱回复率 | 5 | 100% | 每变动1个百分点,分值变动0.5分。理论满分5分。 | 客服系统 |
考核指标(100分) | 转办案件回访率 | 5 | 100% | 每变动1个百分点,分值变动0.5分。理论满分5分。 | 客服系统 |
考核指标(100分) | 电话接通率月达标天数 | 10 | 月天数的93% | 电话接通率月达标天数较目标值每少1天扣0.5分。满分10分。 | 客服系统 |
考核指标(100分) | 电话接通率月达标天数 | 10 | (四舍五入取整) | 电话接通率月达标天数较目标值每少1天扣0.5分。满分10分。 | 客服系统 |
考核指标(100分) | APP在线客服回应率 | 10 | 100% | 每变动1个百分点,分值变动0.5分。理论满分10分。 | 客服系统 |
违约责任 | 客服投诉 | / | ≤0.01% | 因外聘人员服务态度引起的市民投诉,经核实确属外包方责任,并且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出现一次甲方对乙方予以警告,两次及以上,甲方视情节收取乙方1000-5000元违约金。 | 其他反馈 |
违约责任 | 第三方监督 | / | 达标 | 拨测或暗访等第三方评价不达标,甲方按照实际情况收取乙方违约金。 | 第三方拨测或暗访 |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若单日有效呼入量增长超出基准值50%,则当天和月度接通率、15秒接通率考核中均予以剔除,此状况影响周期不得超过7个连续日历日。(2)单日有效呼入量增长超出基准值30%-50%,当天接通率、15秒接通率指标必须保障达到现行要求的65%及以上,并在计算月度的电话接通率及15秒接通率时将剔除该日期,此状况影响周期不得超过5个连续日历日;(1)单日有效呼入量增长超过基准值20-30%,当天接通率、15秒接通率指标必须保障达到现行要求的75%及以上,并在计算月度的电话接通率及15秒接通率时将剔除该日期,此状况影响周期不得超过3个连续日历日;2.因自然、社会事件等不确定因素引起的有效呼入量突增,受理人员出勤不受影响状况下,以前三个月的日均有效呼入量数据、年同比有效呼入量数据、以及前一年的日均有效呼入量数据三项的平均值作为日均考核基准值,参照基准值进行分阶段考核:1.电话接通率指月度人工接起的电话量/月度进入人工排队序列的电话总量*100%;15秒接通率指月度15秒内人工接起的电话量/月度进入人工排队序列的电话总量*100%。
目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采购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2-162)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建设项目磋商响应文件
5、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1、报价一览表第一部分响应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1、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_______(加盖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加盖企业电子签章)说明: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第二部分响应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1、报价一览表1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响应内容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总报价 | 大写: |
响应总报价 | 小写: |
服务期限 | |
服务地点 | |
服务标准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 |
其他声明 | (没有可写“无”) |
2.3、如果是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扫描件。2.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扫描件。2.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供应商应提供资料: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日期:年月日
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此处应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
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注:自然人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日期:年月日电话:电子邮箱: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供应商:(加盖企业电子签章)
代理人工作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加盖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加盖企业电子签章)委托期限: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填写具体日期)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此处应附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
注: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本授权委托书。日期:年_月日代理人电子邮箱:代理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代理人详细通讯地址:
三、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前,在近三年内我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二、我单位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一、我单位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收到采购(磋商)文件之日起或采购(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以求侥幸成为成交人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作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致:(填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5、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3、由于我单位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我单位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1、我单位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不包括在提交最后报价前推出磋商的情况);六、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五、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四、我单位在此申明:保证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内容、资料、陈述是正确的、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七、如果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7、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我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6、我单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我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4、由于我单位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电话:邮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加盖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加盖企业电子签章)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6.1、承诺书供应商应提供资料: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备注:供应商如存在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应如实写明。日期:年月日电子邮箱:
供应商应提供资料: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________(加盖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加盖企业电子签章)供应商承诺本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如果是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资料。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________(加盖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加盖企业电子签章)供应商承诺本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如果是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资料。7.1、承诺书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________(加盖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加盖企业电子签章)由供应商承诺本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是联合体参加磋商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资料。8.1、承诺函供应商应提供资料:
供应商:(加盖企业电子签章)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书面声明不属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虛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同意取消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并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致:(填写采购人名称):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如果是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采购,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声明。1.供应商如果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时应如实作出说明。说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________(加盖个人电子签章)
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11.1、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11、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且名称、招标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作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如下:我单位承诺:1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________(加盖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加盖企业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________(加盖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加盖企业电子签章)3、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及参与磋商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2、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宜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4.商务条款偏离表3.分项报价汇总表2.响应分项报价表1.响应函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说明:如果是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承诺书。
7.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6.供应商简介5-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声明函5-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5.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资料
我们获取了(填写项且名称、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并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致:(填写采购人名称)1.磋商响应函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它文件8.针对本次采购需求所需实施方案
(6)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5)我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4)我方已经详细审查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补充通知、更正等(如果有的话),如有需要澄清(或异议)的问题,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出。逾期不提,我方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2)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提供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磋商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RMB¥:元);承保期限为。
供应商详细地址:与本供应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10)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参加磋商采购活动需要填写,非联合体参加磋商采购活动不需要填写该条)。(9)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及资料均真实、有效、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出现,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罚。(8)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和义务。(7)完全理解并无条件承担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加盖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加盖企业电子签章)供应商电子邮箱:委托代理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
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说明:该表中内容可自行扩展,内容可自行细化。2.响应分项报价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银行帐号:
类别 | 明细 | 金额(元) | 小计 | 备注说明 |
三、管理费及利润 | ||||
四、其它费用 | ||||
五、税金 | ||||
六、优惠承诺 |
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说明:该表中内容可自行扩展,内容可自行细化。3.分项报价汇总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个人电子签章):
序号 | ||||
1 | ||||
2 | ||||
3 | ||||
磋商总报价 |
供应商:(加盖企业电子签章)1、“偏离情况”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备注:4.商务条款偏离表年月日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服务期限 | ||||
2 | 服务标准 | ||||
3 | 付款方式 | ||||
4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
5 | … | ||||
6 | 其他 | ||||
5-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资料《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5、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加盖个人电子签章)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6.供应商简介5-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声明函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4.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的情况;3.具有完成本项目优势的详细说明;2.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1.供应商简介:包括公司概况、组织机构、近一年经营情况;供应商提供以下内容:
供应商应充分理解本次采购内容,编制的实施方案格式自拟。8.针对本次采购需求所需实施方案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7.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名称 | 采购人名称 | 内容及金额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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