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关于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文件意见征询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拟定的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并向潜在供应商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为非正式采购文件,正式采购文件详见后续采购公告。
征求意见范围: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服务标准、时限等要求;
4.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二)采购文件
1.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倾向性条款;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排他性条款;
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
4.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5.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二、意见的提交方式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3年03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送至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企管部,地址:江苏省镇江句容市暨南路1号,邮编:202407,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qgk212407@sina.com。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11-87209385。
三、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按规定提请监管部门处理。
附: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
2023年3月9日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J203223530029
招标人: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3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七、其他
八、联系方式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授予
八、纪律和监督
九、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评标方法
二、评审标准
三、评标程序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书
附件2: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第五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二、服务质量要求
三、岗位配置及任职条件、要求等
四、考核办法
五、踏勘现场
六、其他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索引表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报价表
五、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
六、投标保证金
七、技术条款偏离表
八、商务条款偏离表
九、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十、拟参与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
十一、资格审查资料
十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十三、服务方案
十四、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
十五、其他
附件:关于开标方式的说明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立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是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3.服务期限:1年。
4.最高限价:16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本项目反对不正当竞争。投标人须提供服务费用测算分析表,并结合服务方案说明经费计算的合理性。
5.服务地点: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暨南路1号。
6.标包划分:1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承诺书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正本中应为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2022年1月1日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承诺书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正本中应为原件)
说明: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服务费500元,下载后不退。
2.平台网址为:http://www.ejy365.com。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易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供应商技术支持热线:400-828-0799(工作时间:09:00-11:30,13:30-19:00)
供应商项目参与操作说明:https://www.ejy365.com/upload/link/2022/08/30/48e1dd12-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
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828-0799转0。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月 日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月 日
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一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 月 日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一室
七、其他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发布公告的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动链接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交易平台。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
地址:句容市暨南路1号
邮编:212407
联系人:陈秀宏
电话:0511-872095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
联系人:程俊玥、沈娟
电话:025-86632670 833000597
电子邮件:chengjy@jcec.cn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付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服务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
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响应和偏差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主要条款;
(5)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人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人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人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人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人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人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人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四、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付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六、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八、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九、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人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二、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三、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甲方: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
乙方:
签署时间: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甲方: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
乙方: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为实施(项目名称)所需服务,已接受(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对该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甲方和乙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中标通知书;
(2)投标文件;
(3)合同条款;
(4)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安全生产责任书》及相关附件
(5)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年(¥)。
4.乙方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5.乙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服务。
6.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8.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天内,入驻现场提供服务。
9.本协议书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单位章) 乙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_日 年月_日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一条 服务外包范围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概述、内容及范围等相关要求,本合同中若没有明确的,可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本合同附件《安全生产责任书》等。
第二条 服务外包期限
本服务合同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10%(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在签订合同前交给甲方,合同签订后半年履约无问题即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1.1 服务外包费用:(含乙方人员工资、社保费用、利润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工资性费用、服装、健康体检、劳保、个人布草洗涤、必要的福利费用等)。
1.2 本合同期内,所有费用不再变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
1.3 如遇甲方有大型活动相关接待时,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定增援人数(费用标准按照150元/人·天,并由甲方免费提供用餐安排),乙方及时组织人员参与接待服务。
2.费用支付形式、时间:
2.1 本合同生效后,服务外包期服务费按月支付,甲方须于每个月的10日前(上述日期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上个月服务费用。如存在不满月度支付的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支付时间。
2.2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最后一个月付款同时将年度余款付清。如双方不进行合作,则在乙方与新服务团队顺利交接完成10日内支付余款。
2.3 费用支付方式:
第五条 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
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仍有效。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尚未支付的费用甲方可不再支付:
2.1 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传播安全责任事故严重后果的;
2.2 乙方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违法犯罪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的;
2.3 被卫生监督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且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或被媒体曝光,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
2.4 乙方派遣人员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甲方或甲方人员重大财产或人身事故的;
2.5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分包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
2.6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或不接受甲方的正常监督管理,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拒不整改的或3次整改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
2.7 职工餐厅服务满意度调查连续三次未达到80%或餐饮包间服务满意度调查连续三次未达到90%,
3.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二个月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合同终止
4.1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法定资质或许可丧失的;
4.2 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本合同的;
4.3 因一方行使法定或约定解除权的;
4.4 合同期满的;
4.5 合同终止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受影响,仍需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餐饮工作中未达到餐饮服务质量标准及甲方合理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经两次通知整改仍未达到标准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应付酬金的5%作为违约金。乙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乙方影响甲方人员正常用餐,或发生损害甲方利益的其他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酬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同时乙方应按照当月应得酬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发生重大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责任导致供餐异常、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等,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须按照重大违约行为发生的次数,以每次10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其他
1.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甲、乙双方均应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要求主动履本合同;服务标准同样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应依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执行,标准不一致的依标准高的执行;若上述标准中没有规范的,参照适用乙方与第三方签订并履行的合同中明示的服务承诺。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即行生效。
3.《员工食堂项目服务方案》,乙方投标的标书承诺,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期满后,乙方按时归还甲方提供的场地及设备,甲方验收合格后无自息退还相关保证金,期满后10日,乙方仍有余物没带走,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
5.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双方约定联系方式:
甲方:送达地址: 传真号码:
电子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送达地址: 传真号码:
电子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书
甲方: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职工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提高餐饮服务水平,明确乙方及其主要负责人在甲方安全卫生工作中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拟定本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食堂餐饮服务承包者责任:
1.由乙方对甲方餐厅饭菜制作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状况、就餐环境、员工配备、劳动保护等食堂后场管理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等国家行政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3.乙方认真参与甲方收货过程,不使用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货物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成品原料(对购进的米面、肉、油等发现异常乙方要拒绝使用,并及早报告甲方食堂管理人员,追查原因)。
4.乙方厨房操作责任
(1)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干净清洁,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油渍、无杂物。
(2)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具、菜板、盛器、揩布及其他工具必须分开使用,标志明显,定位存放,用后洗净,定期消毒。
(3)各种食品原料如粮食、蔬菜、肉类、水产品等,在使用前必须将杂质处理干净后用清水洗净,蔬菜类、肉类和水产品类要分池清洗,分筐摆放。
(4)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加热烧透方可出售食用。
(5)加工后的熟食制品应与原料食品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原料食品应与半成品分开存放,不触地,不叠底,标志明显,防止交叉污染。
(6)应采取多重有效措施做好餐厅防四害工作,采用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四害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
5.设备用具管理责任
(1)甲方负责餐厅生产经营活动中各大小电器、线路、炊具、开关等设施的维修,乙方发现故障应通知甲方及时更换维修故障设备。
(2)乙方人员对大、小电器、线路、炊具、开关等使用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维修人员处理,待故障排除后方可使用,防范事故发生,保证使用安全。
(3)乙方在餐具使用后必须由专用水池洗净并进行高温消毒,并做好相应记录,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记;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6.乙方就餐服务责任
(1)食堂就餐场所(含门口广场)要保持清洁,做到餐桌无油渍,地面无污垢、杂物,墙壁无灰尘,职工就餐后要及时回收餐具和清理餐桌。
(2)提供就餐服务时,服务人员要做到衣着整洁,使用礼貌用语,做到文明服务,在工作时任何情况下严禁与就餐职工发生争执。
(3)当就餐职工对所购菜肴进行投诉时,服务人员应及时予以调换,如问题严重,应立即向餐厅负责人报告。
7.乙方及员工卫生责任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乙方应定期组织对派出员工进行身体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乙方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划分卫生专责区,厨房、餐具、餐厅等卫生要责任到人,在卫生管理上做到人人有责任,处处无死角,天天有检查,保持清洁。
(3)乙方员工个人卫生要做到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更衣,上岗要穿着工作服,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不得在食品加工销售场所吸烟。
(4)乙方餐厅服务人员身体有病要及时报告甲方,并由甲方食堂负责人确定是否应调离工作岗位,病愈后重新上岗时需由医院出具病愈证明。乙方须及时增派人员替补岗位空缺。
(5)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8.食品存放管理责任
(1)食品存放应当分类、上架、隔墙、离地存放,防鼠防潮,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加工贮存场所乙方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乙方应落实食品留样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及时记录。
(4)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并加覆保鲜膜。
(5)生产区配餐售卖的饭菜,乙方须加盖存放,以利于转运。
9.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厨房范围内所有消防器材的配备齐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更换。
(2)乙方现场工作人员要爱护并熟悉相关消防器材的使用,划分责任区域和责任人员,制定相关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
(3)乙方日常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员工熟悉消防疏散路线,乙方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疏散用餐人员及员工。
(4)乙方用火、用电时严格遵守安全用火、用电规定,每天收工前认真检查,不留火灾隐患,做好检查记录,收工前关气、断电。
(5)双方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做好相关记录。
(6)双方组织用电安全检查,每周实验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发现电气线路隐患及时组织维修,消除用电隐患,确保用电安全。
(7)乙方在安全生产中要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教育,如乙方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危险作业消除隐患。
10.安全卫生突发事件报告责任
(1)用餐员工发生安全事故、集体食物中毒或疑似集体食物中毒事故,乙方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活动,留样备查,及时报告甲方进行处理。
(2)乙方应配合甲方立即组织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乙方应将该事故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工作的改进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告甲方。
二、责任追究办法
1.违反国家、省、市和公司相关规定,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餐饮服务合同、取消餐厅服务资格,并酌情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现或者员工举报的重大安全卫生事故隐患不及时治理或者查处的,或事故发生后谎报,拖延报告,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
(2)阻挠、干涉对重大、特大安全卫生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的。
(3)未依法履行职责而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的。
(5)无能力处理的已知重大安全卫生隐患不及时向甲方报告要求治理或者查处的。
2.乙方为在甲方工作的餐饮服务工作人员购买必要的社会保障,由乙方员工操作原因引发责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人员和设备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进行赔偿。
3.因乙方责任造成生产或食品安全事故,产生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急救或治疗需要,甲方在紧急情况下先行垫付费用的,待事故责任查清后,向乙方追讨或从合同履约金和合同款内扣除。
三、相关事项
1.责任书签订程序:每年签订一次,乙方负责人与甲方食堂负责人签订。
2.本责任书作为合同的有效附件,与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3.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时间:
附件2: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履约保证金保函
(采购方名称) :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招标人(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权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10%,并以此约定同意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乙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变动,包括更换和/或修补有缺陷的货物 (以下简称违约),无论乙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乙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支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他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印刷体):
签字人签名:
公章:
开具日期:
第五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招标内容:本次标的是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3.服务期限:1年。
4.最高限价:16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本项目反对不正当竞争。投标人须提供服务费用测算分析表,并结合服务方案说明经费计算的合理性。
5.服务地点: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暨南路1号。
6.标包划分:1个标包。
二、服务质量要求
1.基本需求
(1)本项目服务外包包括员工食堂和招待所餐厅,须保持全年运营(含节假日)。服务包括后场加工制作、食材收货质量监督、窗口配餐销售打卡、卤菜制作外卖、招待所餐厅包间的菜肴制作与服务,食堂(含招待所餐厅)范围内卫生保洁等相关餐饮管理服务。
(2)食堂每日就餐人数约为470人次(早餐约150人,中餐约200人,晚餐约120人),满足招标单位员工用餐服务事宜,(节假日,就餐人员略有变动)。根据实际需要保证招待所餐厅4个包间接待用餐制作与服务(根据每日接待事宜确定)。
(3)如遇疫情防控等封闭管理等特殊情形,内部封闭执勤及隔离人员约160人左右,每日三餐用饭盒打包。打包盒饭由招标人安排人员车辆配送至执勤区域,投标人只需按照要求打包放至指定区域。(在疫情管控期间,乙方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疫情防控需要,实行集中封闭管理。)
(4)根据需要开设特色餐饮窗口,按季节提供面条、水饺、鸭血粉丝、砂锅等不少于6个品种小吃和特色菜肴。
(5)每周二、周五制作卤菜在窗口销售,春节等节假日前制作品种、数量有增加。
2.就餐标准
(1)早餐:粥汤类3种,面点类、煎炸类、水煮类8种,自制小菜不少于2种。点心6种以上(包子、花卷、馒头、蒸饺、烧卖、烧饼、糍粑、油条、韭菜盒子、手抓饼、面包、蛋糕等);汤水2种以上(面条、小馄饨等);鸡蛋2种以上(煎蛋、茶叶蛋、煮鸡蛋等)。稀饭2种以上(白米、小米、杂粮、绿豆、豆浆等);
(2)午餐:周一至周五不少于个11个品种(4大荤3小荤3蔬菜1汤);周六、周日8个品种(3大荤2小荤2蔬菜1汤)。
(3)晚餐:8个品种(3大荤2小荤2蔬菜1汤),根据实际需要供应炒饭、水饺、面条、稀饭、砂锅等。
(4)食堂每周调整一次菜谱,菜肴更新率30%以上,并于每周四前将次周菜谱送交招标人审核。根据菜单每天上午编制第二日食材配送清单。
3.服务要求
(1)食堂用餐时间(暂定):早餐07:00-08:30,中餐11:00-12:30,晚餐17:00-18:00,具体时间可根据不同季节,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适时调整,加强现场管理,及时根据就餐人数,合理控制制作时间与上菜节奏,确保菜品的品质,打菜保持每人定量,杜绝浪费或打多打少情况的出现。
(2)服务态度:
热情周到,规范文明服务,积极处理好各种意见和纠纷,主动提高顾客满意度,积极配合招标人工作。
(3)质量要求:
饭菜质量做到卫生、营养、健康、新鲜、保温、常新,色香味俱佳,花色品种齐全,减少大锅菜,严禁使用过期、霉变、变质、“三无”食品。
(4)环境卫生要求:
投标人需明确分区责任,货物定置摆放,设备设施安全,台账资料齐全,保持环境整洁,经常灭鼠灭蟑灭蝇,建立完善的卫生制度,满足地方政府监督部门的检查要求。
(5)窗口标准化服务。每日三餐,除1个特色餐饮窗口固定开放外,根据就餐人数,合理开放1-3个普通窗口,保证每个窗口不拥挤、不排长队。
(6)投标人应加强计划和计量管理,确保餐品制作量与就餐人数相匹配,坚决杜绝浪费。负责厨具餐具及其他辅助器具等设备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厨餐用具年损耗率(正常更换除外)低于5%。
(7)人员配备需求表
三、岗位配置及任职条件、要求等
★1.以上为本项目最低人员要求。(相关证明材料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2.招标人为投标人委派的服务人员提供员工住宿(集体)等便利,员工宿舍发生的水电费,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自行负责宿舍和住宿人员的安全,并遵守招标人关于宿舍管理的规定。
3.库房由招标人负责管理,服务所需的各种物资材料、低值易耗品、一次性用品以及餐饮原材料的采购,由投标人编制采购计划、采购清单及预算,经招标人审核批准后,由招标人自行采购并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出库后的物资及厨具、餐具等资产如出现非正常的人为损耗,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4.投标人员工在工作期间、上下班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的,由投标人一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5.投标人项目小组所有成员身体裸露部分不得有纹身。男员工不得留胡须、蓄长发,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或佩戴不当的饰物。所有成员工作时间应着投标方提供的统一工作服、戴工帽,菜肴制作时应戴口罩,打菜时应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制作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前应用热水洗手消毒。投标人需确保项目小组所有成员政治面貌良好、无不良嗜好、无失信记录等,允许招标人进行证件核实、诚信记录查验、违法违规记录查询(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6.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其中:中标投标人需至少提前一周无偿派员进场做好对接工作;前二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如考核不合格,招标人将终止服务合同,但投标人须保证为招标人正常提供各项服务,直至下一投标人到位,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按投标报算至月、天结算支付。
7.招标人负责对投标人的工作实施检查和管理,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定。任务安排和管理要求以招标人意见为主,如投标人因单方面原因更换此项目中相关人员,或因投标人派出的管理、服务人员工作表现不好,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更换人员的,所更换的人员资质等条件需要保持相当。投标人每年需向招标人提供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8.食堂内的水、电费用由招标人承担;餐厨设备均由招标人提供,使用过程中需添加设备设施由招标人提供;食堂隔油池清理工作及相关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负责食堂内配套设施设备、电路、网络及下水道疏通的日常维护;招标人提供“一卡通”充值结算机械设施;投标人需协助招标人负责办理员工食堂正常经营所必备的工商、税务、环保、消防、卫生许可等资质证照。
9.窗口菜品售价由招标人负责制定。
10.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须满足招标人服务标准和需求,并认真落实招标单位系统内职工食堂规范化要求。
附:招标单位系统内职工食堂规范化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五、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其他
本项目其他要求按“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执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投标文件
编号:ZJ203223530029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索引表
1.投标人资格要求索引:
注:请供应商把“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所需材料逐项对应填入表格。
2.评分细则索引:
注:请投标人把“第三章 评标办法”章节的评分表填写相应页码后置于此处。
目 录
(注:投标人根据附件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
一、投标函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ZJ203223530029)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意以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承接本项目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承诺本项目的服务时间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我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其身份证号为: 。
4.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报价表;
(5)投标保证金;
(6)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7)岗位配置表;
(8)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9)拟参与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
(10)资格审查资料;
(1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服务方案;
(13)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
(14)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5.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6.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7.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形式):(金额):。
10.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须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须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四、报价表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五、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
填报要求: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合计数应与“投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如有不一致,以“投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为准。
2.企业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范围内相应服务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等)、人员工资、福利、保险、法定假日加班费、高温费、餐费、住宿、装备、装备耗材、员工服装、配备物品和工具损耗、管理、劳务、培训、利润、税金、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各种费用,以及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和政策性规定变动因素。
3.开票税率不得低于3%。(本项为实质性要求)
4.如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或填报内容不符合实质性要求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
(复印件置于此处)
(二)开票信息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贵单位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开票信息详见下表:
我公司承诺上述资料是真实正确的,并愿承担如因上述资料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七、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
说明: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中“二、服务质量要求”“三、岗位配置及任职条件、要求等”给予逐条响应,若漏项或不逐条应答视为负偏离。以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通过简单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
2.“投标文件响应具体情况”,指所投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应答情况。“说明”栏请注明“响应/正偏离/负偏离”,并且标注针对“★”和“▲”(如有)技术规格响应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及具体位置。
3.投标人投标规格和招标规格不一致,而投标人却在此表应答为响应或正偏离时,必须提供充分理 由说明(不提供或理由不充分将视为负偏离);因此种情况在验收时产生争议,招标人有权按照招标文件的原始标准进行验收。
4.如果行数不够,请投标人自行增加。
八、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
说明:1.投标人如对包括服务期、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不列出,则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2.“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栏请注明“响应/正偏离/负偏离”,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3.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九、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注:1.表中职位指在投标人单位的职位。
2.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人员情况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具体要求及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十、拟参与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
注:具体要求及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五章 项目需求”。
十一、资格审查资料
(按第一章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按要求装订,正本中应为原件。
承诺书
致:
我方将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现承诺如下:
我方不存在以下情形:
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2022年1月1日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4.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十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具体时间要求及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十三、服务方案
根据招标人对项目的要求、评标标准的要求及项目本身的特点编写。
十四、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
十五、其他
注释:此处可附“第三章 评标办法”所要求的材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关于开标方式的说明
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远程开标。会议号:4329344209,密码:000000,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并在开标前(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将姓名设置为“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
示例:输入会议号操作如下:打开客户端后,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您的姓名→点击“加入会议”(详见下方流程截图)
1.为了维持开标秩序,请进入会议室的相关人员应主动关闭音频,开标会开始后按主持人要求进行操作。如投标单位进入在线开标会议室的人员非本项目授权代表,允许其参加在线开标但其须默认开标结果。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成功进入会议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3.唱标结束后主持人将询问各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有无疑义。如无疑义请各投标人在聊天界面输入“XXX单位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疑义”。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能及时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视同其已认可本次开标记录。
示例:
4.该会议室仅作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及方便投标人在线观看开标过程使用。主持人宣布开标流程结束后,本群不作他用。如有其它事宜,请联系代理机构。
征求意见范围: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服务标准、时限等要求;
4.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二)采购文件
1.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倾向性条款;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排他性条款;
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
4.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5.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二、意见的提交方式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3年03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送至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企管部,地址:江苏省镇江句容市暨南路1号,邮编:202407,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qgk212407@sina.com。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11-87209385。
三、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按规定提请监管部门处理。
附: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
2023年3月9日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J203223530029
招标人: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3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七、其他
八、联系方式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授予
八、纪律和监督
九、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评标方法
二、评审标准
三、评标程序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书
附件2: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第五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二、服务质量要求
三、岗位配置及任职条件、要求等
四、考核办法
五、踏勘现场
六、其他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索引表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报价表
五、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
六、投标保证金
七、技术条款偏离表
八、商务条款偏离表
九、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十、拟参与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
十一、资格审查资料
十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十三、服务方案
十四、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
十五、其他
附件:关于开标方式的说明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立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是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3.服务期限:1年。
4.最高限价:16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本项目反对不正当竞争。投标人须提供服务费用测算分析表,并结合服务方案说明经费计算的合理性。
5.服务地点: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暨南路1号。
6.标包划分:1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承诺书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正本中应为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2022年1月1日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承诺书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正本中应为原件)
说明: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服务费500元,下载后不退。
2.平台网址为:http://www.ejy365.com。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易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供应商技术支持热线:400-828-0799(工作时间:09:00-11:30,13:30-19:00)
供应商项目参与操作说明:https://www.ejy365.com/upload/link/2022/08/30/48e1dd12-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
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828-0799转0。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月 日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月 日
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一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 月 日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一室
七、其他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发布公告的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动链接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交易平台。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
地址:句容市暨南路1号
邮编:212407
联系人:陈秀宏
电话:0511-872095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
联系人:程俊玥、沈娟
电话:025-86632670 833000597
电子邮件:chengjy@jcec.cn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 地址:句容市暨南路1号 邮编:212407 联系人:陈秀宏 电话:0511-87209523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 联系人:程俊玥、沈娟 电话:025-86632670 833000597 电子邮件:chengjy@jcec.cn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
1.1.5 | 项目名称 |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
1.3.2 | 服务时间 | 1年 |
1.3.3 | 服务地点 | 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暨南路1号 |
1.3.4 | 服务指标 | 详见第五章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详见第一章第三条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无 |
1.6 | 保密 |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中,对于招标人披露和提供的所有信息应作为商业秘密对待并予以保护,未经招标人授权不得将任何信息泄漏给第三方,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形式:/ |
1.9.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e交易平台发出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要求:部分工作内容,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以进行合法分包。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招标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如有) |
1.11.1 |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1)不满足招标文件对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的; (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关键条款(“★”号条款)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不能提供实质性满足证明的;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于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有任何负偏离的; (5)投标函、法人代表授权书不按照第六章《附件》的格式提供的; (6)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失效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8)投标文件或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9)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0)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 (11)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的。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无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与招标文件有关的补充说明、澄清答疑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 形式:书面纸质现场递交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e交易平台发出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收到后1日 形式:电子邮件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e交易平台发出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收到后1日 形式:电子邮件 |
3.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投标文件电子档及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 |
3.1 | 合同文本提供 | 投标人应满足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若有不符合内容,须在商务偏差中描述。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计算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165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者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万元整; 递交方式:以电汇形式支付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到账,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纳:采用电汇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之前,通过e交易会员注册账号将保证金转入对应的保证金账户中;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开户行、收款账号等信息详见【网上报名】中的‘报名回执’,每个项目的保证金账号都不一样,请仔细核对,不要汇错账号;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对账、结算等相关业务。 □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无其他情形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第三条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详见第一章第三条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无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无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人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正本1份,副本4份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内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增制投标文件,以供项目存档。) 电子版文件1份 电子版文件载体:U盘 其它要求:1、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如二者不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 2、电子格式为盖章后的PDF扫描件一份。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ZJ203223530029 在2023年3月20日14:30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第五条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详见第一章第五条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第六条 开标地点:详见第一章第六条 |
5.2(4)(A)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正序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个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动链接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交易平台。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7.6.1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金额的10%(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合同签订后半年履约无问题即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具体要求:部分流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详见第一章第四条、第二章第2.2.2项、第2.3.1项、第3.4.1项、第3.7.3(2)目 (1)投标文件无须上传至平台;(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开标。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1费用 10.1.1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在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时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具体标准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的35%。由中标人支付。 10.1.2南京市南京公证处受理本项目招标投标现场监督公证。招标代理机构在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时向中标人收取公证代理服务费用并开具发票。具体标准为:中标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开标公证费500元人民币;200万元人民币<中标金额≤600万元人民币,开标公证费600元人民币;600万元人民币<中标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开标公证费800元人民币;中标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开标公证费按中标金额的万分之一收取,但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 10.1.3除中标人在投标文件另有声明外,中标人允许招标代理机构在其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公证服务费用,余款仍将退还中标人。 |
10.2重新招标 10.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止,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4)评标委员会否决一部分投标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5)根据第二章第3.3.3项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6)根据第二章第7.4款规定,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 10.2.2有第二章第7.4款、第三章第3.1.2(2)目所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重新招标。 10.2.3重新招标后仍存在第二章第10.2.1项情形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不再进行招标的项目,如有两家投标,招标人可进行两家开标;如只有一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招标人可进行谈判采购。 | ||
10.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联系电话:025-86636139(招标代理机构质量管理部门)、025-86636853(招标代理机构纪检监察部门)。 | ||
10.4联系方式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一、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付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服务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
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响应和偏差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主要条款;
(5)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人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人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人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人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人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人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人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四、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付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六、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八、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九、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人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的方法为:招标人确定。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服务时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服务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服务指标响应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投标报价:25分 商务部分:49分 技术部分:26分 其他:0分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对应备注 | |
2.2.2(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5分) | 投标报价(25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
2.2.2(2) | 商务评分标准(56分) | 业绩(10分) | 提供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与本项目餐饮服务内容规模(成交合同金额或就餐人数)相似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合作成功案例,有一例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同一用户分年度多次签订的案例仅计1个案例;同一个项目,分两期或以上完成的,仅计1个案例。 |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另须提供原件供评标现场核查;复印件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原件的本项不得分。(请确认投标时是否需要递交原件) |
项目负责人素质(9分) | 驻地项目负责人(限一人)具有15年(含)以上从业经验、5年(含)以上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酒店部门经理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的得5分;驻地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含)-15年从业经验、3年(含)-5年(含)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酒店部门经理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 | 提供项目负责资质证、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从业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提供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营养师证、技师证(中餐类),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4分。 | ||||
厨师长资质情况(7分) | 拟派厨师长具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或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15年(含)以上从业经验、5年(含)以上三星级(含)以上酒店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厨师长岗位经验的得5分;派驻厨师长具备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资格证书、且具有10年(含)-15年从业经验、3年(含)-5年三星级(含)以上酒店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厨师长岗位经验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 | 提供厨师长资质证、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从业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拟派厨师长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营养师证,得2分。 | ||||
面点厨师、西点师(7分) | 拟派面点厨师、西点师中具备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或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验,担任过三星级(含)以上酒店面点厨师、西点师的得5分;拟派面点厨师、西点师全部具备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或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3年(含)-5年从业经验,担任过二星级(含)以上酒店面点厨师、西点师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 | 提供面点厨师、西点师证、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从业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招标文件要求为2人,每多一人得1分,最多得2分。 | ||||
炉灶厨师(7分) | 拟派炉灶厨师全部具备 5 年(含)以上从业经验,且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或以上资格证书,得5分;具备3年(含)-5年从业经验,且具有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资格证书,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 | 提供资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招标文件要求为3人,每多一人得1分,最多得2分。 | ||||
切配厨师(7分) | 拟派切配厨师全部具备3年(含)以上从业经验,且具有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或以上资格证书,得5分;具备1年(含)-3年从业经验,且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资格证书,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招标文件要求为2人,每多一人得1分,最多得2分。 | ||||
餐厅服务员与勤杂工(2分) | 餐厅勤杂工、服务员具备健康证、经过专业培训上岗、符合年龄要求,全部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 | 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2.2(3) | 技术评分标准(26分) | 突发事件处理方案(7分) | 投标文件中提供突发事件(灾害性天气、突击迎检、停水停电等)处理方案,应对及时、措施得当,有应急处理预案。方案完全响应以上要求且详细、具有可行性可实现性的得(2,4]分,方案完全响应以上要求但粗略、简单、基本可行的得(1,2]分;方案基本响应以上要求但缺漏较多、可行性较差的得(0,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理方法应对及时、措施得当,有应急处理预案。方案完全响应以上要求且详细、具有可行性可实现性的得(2,3]分,方案完全响应以上要求但粗略、简单、基本可行的得(1,2]分;方案基本响应以上要求但缺漏较多、可行性较差的得(0,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环境保洁管理方案(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环境保洁管理方案,考察其是否针对本项目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并考察其卫生保洁措施是否到位、完整。方案完全响应以上要求且详细、具有可行性可实现性的得(3,5]分,方案完全响应以上要求但粗略、简单、基本可行的得(1,3]分;方案基本响应以上要求但缺漏较多、可行性较差的得(0,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餐饮服务方案(8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餐饮服务方案,考察其是否针对本项目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方案完全响应以上要求且详细、具有可行性可实现性的得(6,8]分,方案完全响应以上要求但粗略、简单、基本可行的得(2,6]分;方案基本响应以上要求但缺漏较多、可行性较差的得(0,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安全文明管理制度(3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文明管理制度方案,方案全面科学严谨、切合实际的得(2,3]分,方案合理可行但方案粗略的得(1,2]分,方案基本响应以上要求但缺漏较多、可行性较差的得(0,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考核评价制度(3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中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日常考核评价制度,有详细严谨切合实际的考核评价细则的得(2,3]分,制度严谨切合实际但粗略的得(1,2]分,提供方案但制度不切实际过于粗略的得(0,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1.2(2) | 串通投标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 ||||
弄虚作假 |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二、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三、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甲方: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
乙方:
签署时间: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甲方: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
乙方: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为实施(项目名称)所需服务,已接受(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对该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甲方和乙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中标通知书;
(2)投标文件;
(3)合同条款;
(4)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安全生产责任书》及相关附件
(5)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年(¥)。
4.乙方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5.乙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服务。
6.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8.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天内,入驻现场提供服务。
9.本协议书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单位章) 乙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_日 年月_日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一条 服务外包范围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概述、内容及范围等相关要求,本合同中若没有明确的,可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本合同附件《安全生产责任书》等。
第二条 服务外包期限
本服务合同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10%(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在签订合同前交给甲方,合同签订后半年履约无问题即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1.1 服务外包费用:(含乙方人员工资、社保费用、利润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工资性费用、服装、健康体检、劳保、个人布草洗涤、必要的福利费用等)。
1.2 本合同期内,所有费用不再变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
1.3 如遇甲方有大型活动相关接待时,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定增援人数(费用标准按照150元/人·天,并由甲方免费提供用餐安排),乙方及时组织人员参与接待服务。
2.费用支付形式、时间:
2.1 本合同生效后,服务外包期服务费按月支付,甲方须于每个月的10日前(上述日期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上个月服务费用。如存在不满月度支付的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支付时间。
2.2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最后一个月付款同时将年度余款付清。如双方不进行合作,则在乙方与新服务团队顺利交接完成10日内支付余款。
2.3 费用支付方式:
第五条 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
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仍有效。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尚未支付的费用甲方可不再支付:
2.1 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传播安全责任事故严重后果的;
2.2 乙方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违法犯罪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的;
2.3 被卫生监督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且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或被媒体曝光,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
2.4 乙方派遣人员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甲方或甲方人员重大财产或人身事故的;
2.5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分包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
2.6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或不接受甲方的正常监督管理,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拒不整改的或3次整改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
2.7 职工餐厅服务满意度调查连续三次未达到80%或餐饮包间服务满意度调查连续三次未达到90%,
3.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二个月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合同终止
4.1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法定资质或许可丧失的;
4.2 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本合同的;
4.3 因一方行使法定或约定解除权的;
4.4 合同期满的;
4.5 合同终止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受影响,仍需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餐饮工作中未达到餐饮服务质量标准及甲方合理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经两次通知整改仍未达到标准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应付酬金的5%作为违约金。乙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乙方影响甲方人员正常用餐,或发生损害甲方利益的其他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酬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同时乙方应按照当月应得酬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发生重大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责任导致供餐异常、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等,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须按照重大违约行为发生的次数,以每次10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其他
1.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甲、乙双方均应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要求主动履本合同;服务标准同样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应依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执行,标准不一致的依标准高的执行;若上述标准中没有规范的,参照适用乙方与第三方签订并履行的合同中明示的服务承诺。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即行生效。
3.《员工食堂项目服务方案》,乙方投标的标书承诺,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期满后,乙方按时归还甲方提供的场地及设备,甲方验收合格后无自息退还相关保证金,期满后10日,乙方仍有余物没带走,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
5.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双方约定联系方式:
甲方:送达地址: 传真号码:
电子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送达地址: 传真号码:
电子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书
甲方: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职工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提高餐饮服务水平,明确乙方及其主要负责人在甲方安全卫生工作中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拟定本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食堂餐饮服务承包者责任:
1.由乙方对甲方餐厅饭菜制作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状况、就餐环境、员工配备、劳动保护等食堂后场管理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等国家行政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3.乙方认真参与甲方收货过程,不使用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货物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成品原料(对购进的米面、肉、油等发现异常乙方要拒绝使用,并及早报告甲方食堂管理人员,追查原因)。
4.乙方厨房操作责任
(1)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干净清洁,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油渍、无杂物。
(2)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具、菜板、盛器、揩布及其他工具必须分开使用,标志明显,定位存放,用后洗净,定期消毒。
(3)各种食品原料如粮食、蔬菜、肉类、水产品等,在使用前必须将杂质处理干净后用清水洗净,蔬菜类、肉类和水产品类要分池清洗,分筐摆放。
(4)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加热烧透方可出售食用。
(5)加工后的熟食制品应与原料食品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原料食品应与半成品分开存放,不触地,不叠底,标志明显,防止交叉污染。
(6)应采取多重有效措施做好餐厅防四害工作,采用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四害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
5.设备用具管理责任
(1)甲方负责餐厅生产经营活动中各大小电器、线路、炊具、开关等设施的维修,乙方发现故障应通知甲方及时更换维修故障设备。
(2)乙方人员对大、小电器、线路、炊具、开关等使用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维修人员处理,待故障排除后方可使用,防范事故发生,保证使用安全。
(3)乙方在餐具使用后必须由专用水池洗净并进行高温消毒,并做好相应记录,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记;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6.乙方就餐服务责任
(1)食堂就餐场所(含门口广场)要保持清洁,做到餐桌无油渍,地面无污垢、杂物,墙壁无灰尘,职工就餐后要及时回收餐具和清理餐桌。
(2)提供就餐服务时,服务人员要做到衣着整洁,使用礼貌用语,做到文明服务,在工作时任何情况下严禁与就餐职工发生争执。
(3)当就餐职工对所购菜肴进行投诉时,服务人员应及时予以调换,如问题严重,应立即向餐厅负责人报告。
7.乙方及员工卫生责任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乙方应定期组织对派出员工进行身体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乙方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划分卫生专责区,厨房、餐具、餐厅等卫生要责任到人,在卫生管理上做到人人有责任,处处无死角,天天有检查,保持清洁。
(3)乙方员工个人卫生要做到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更衣,上岗要穿着工作服,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不得在食品加工销售场所吸烟。
(4)乙方餐厅服务人员身体有病要及时报告甲方,并由甲方食堂负责人确定是否应调离工作岗位,病愈后重新上岗时需由医院出具病愈证明。乙方须及时增派人员替补岗位空缺。
(5)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8.食品存放管理责任
(1)食品存放应当分类、上架、隔墙、离地存放,防鼠防潮,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加工贮存场所乙方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乙方应落实食品留样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及时记录。
(4)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并加覆保鲜膜。
(5)生产区配餐售卖的饭菜,乙方须加盖存放,以利于转运。
9.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厨房范围内所有消防器材的配备齐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更换。
(2)乙方现场工作人员要爱护并熟悉相关消防器材的使用,划分责任区域和责任人员,制定相关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
(3)乙方日常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员工熟悉消防疏散路线,乙方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疏散用餐人员及员工。
(4)乙方用火、用电时严格遵守安全用火、用电规定,每天收工前认真检查,不留火灾隐患,做好检查记录,收工前关气、断电。
(5)双方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做好相关记录。
(6)双方组织用电安全检查,每周实验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发现电气线路隐患及时组织维修,消除用电隐患,确保用电安全。
(7)乙方在安全生产中要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教育,如乙方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危险作业消除隐患。
10.安全卫生突发事件报告责任
(1)用餐员工发生安全事故、集体食物中毒或疑似集体食物中毒事故,乙方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活动,留样备查,及时报告甲方进行处理。
(2)乙方应配合甲方立即组织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乙方应将该事故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工作的改进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告甲方。
二、责任追究办法
1.违反国家、省、市和公司相关规定,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餐饮服务合同、取消餐厅服务资格,并酌情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现或者员工举报的重大安全卫生事故隐患不及时治理或者查处的,或事故发生后谎报,拖延报告,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
(2)阻挠、干涉对重大、特大安全卫生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的。
(3)未依法履行职责而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的。
(5)无能力处理的已知重大安全卫生隐患不及时向甲方报告要求治理或者查处的。
2.乙方为在甲方工作的餐饮服务工作人员购买必要的社会保障,由乙方员工操作原因引发责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人员和设备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进行赔偿。
3.因乙方责任造成生产或食品安全事故,产生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急救或治疗需要,甲方在紧急情况下先行垫付费用的,待事故责任查清后,向乙方追讨或从合同履约金和合同款内扣除。
三、相关事项
1.责任书签订程序:每年签订一次,乙方负责人与甲方食堂负责人签订。
2.本责任书作为合同的有效附件,与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3.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时间:
附件2: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履约保证金保函
(采购方名称) :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招标人(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权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10%,并以此约定同意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乙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变动,包括更换和/或修补有缺陷的货物 (以下简称违约),无论乙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乙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支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他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印刷体):
签字人签名:
公章:
开具日期:
第五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招标内容:本次标的是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3.服务期限:1年。
4.最高限价:16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本项目反对不正当竞争。投标人须提供服务费用测算分析表,并结合服务方案说明经费计算的合理性。
5.服务地点: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暨南路1号。
6.标包划分:1个标包。
二、服务质量要求
1.基本需求
(1)本项目服务外包包括员工食堂和招待所餐厅,须保持全年运营(含节假日)。服务包括后场加工制作、食材收货质量监督、窗口配餐销售打卡、卤菜制作外卖、招待所餐厅包间的菜肴制作与服务,食堂(含招待所餐厅)范围内卫生保洁等相关餐饮管理服务。
(2)食堂每日就餐人数约为470人次(早餐约150人,中餐约200人,晚餐约120人),满足招标单位员工用餐服务事宜,(节假日,就餐人员略有变动)。根据实际需要保证招待所餐厅4个包间接待用餐制作与服务(根据每日接待事宜确定)。
(3)如遇疫情防控等封闭管理等特殊情形,内部封闭执勤及隔离人员约160人左右,每日三餐用饭盒打包。打包盒饭由招标人安排人员车辆配送至执勤区域,投标人只需按照要求打包放至指定区域。(在疫情管控期间,乙方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疫情防控需要,实行集中封闭管理。)
(4)根据需要开设特色餐饮窗口,按季节提供面条、水饺、鸭血粉丝、砂锅等不少于6个品种小吃和特色菜肴。
(5)每周二、周五制作卤菜在窗口销售,春节等节假日前制作品种、数量有增加。
2.就餐标准
(1)早餐:粥汤类3种,面点类、煎炸类、水煮类8种,自制小菜不少于2种。点心6种以上(包子、花卷、馒头、蒸饺、烧卖、烧饼、糍粑、油条、韭菜盒子、手抓饼、面包、蛋糕等);汤水2种以上(面条、小馄饨等);鸡蛋2种以上(煎蛋、茶叶蛋、煮鸡蛋等)。稀饭2种以上(白米、小米、杂粮、绿豆、豆浆等);
(2)午餐:周一至周五不少于个11个品种(4大荤3小荤3蔬菜1汤);周六、周日8个品种(3大荤2小荤2蔬菜1汤)。
(3)晚餐:8个品种(3大荤2小荤2蔬菜1汤),根据实际需要供应炒饭、水饺、面条、稀饭、砂锅等。
(4)食堂每周调整一次菜谱,菜肴更新率30%以上,并于每周四前将次周菜谱送交招标人审核。根据菜单每天上午编制第二日食材配送清单。
3.服务要求
(1)食堂用餐时间(暂定):早餐07:00-08:30,中餐11:00-12:30,晚餐17:00-18:00,具体时间可根据不同季节,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适时调整,加强现场管理,及时根据就餐人数,合理控制制作时间与上菜节奏,确保菜品的品质,打菜保持每人定量,杜绝浪费或打多打少情况的出现。
(2)服务态度:
热情周到,规范文明服务,积极处理好各种意见和纠纷,主动提高顾客满意度,积极配合招标人工作。
(3)质量要求:
饭菜质量做到卫生、营养、健康、新鲜、保温、常新,色香味俱佳,花色品种齐全,减少大锅菜,严禁使用过期、霉变、变质、“三无”食品。
(4)环境卫生要求:
投标人需明确分区责任,货物定置摆放,设备设施安全,台账资料齐全,保持环境整洁,经常灭鼠灭蟑灭蝇,建立完善的卫生制度,满足地方政府监督部门的检查要求。
(5)窗口标准化服务。每日三餐,除1个特色餐饮窗口固定开放外,根据就餐人数,合理开放1-3个普通窗口,保证每个窗口不拥挤、不排长队。
(6)投标人应加强计划和计量管理,确保餐品制作量与就餐人数相匹配,坚决杜绝浪费。负责厨具餐具及其他辅助器具等设备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厨餐用具年损耗率(正常更换除外)低于5%。
(7)人员配备需求表
员工食堂 | 招待所餐厅 | ||
项目经理 | 1人 | 厨师(是下页的“炉灶厨师”吗?) | 1人 |
厨师长 | 1人 | 帮厨 | 1人 |
厨师(是下页的“炉灶厨师”吗?) | 2人 | 服务员 | 2人(改为2人,这样加起来才是6人,与下页表中数据一致) |
面点厨师、西点师(已修改,与下页表中内容一致) | 2人 | 勤杂员(洗菜、洗碗、卫生保洁) | 1人 |
面点帮工 | 1人 | ||
切配工(改为“切配厨师”?与下页表中内容一致?) | 2人 | ||
服务员 | 4人 | ||
勤杂员(洗菜、洗碗、卫生保洁) | 6人 | ||
三、岗位配置及任职条件、要求等
序号 | 岗位名称 | 参考人数 | 任职条件 | 主要工作内容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男女不限,具备10年(含)以上从业经验,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 负责总体管理,人员配备,运行管理与卫生保洁等。 |
2 | 厨师长 | 1 | 男,具备10年(含)以上从业经验,从事大规模食堂工作经验,具有厨师高级或以上资格证书。 | 负责食堂综合管理,菜谱制作、食材清单、食材验收、菜肴出品、小餐制作、成本控制等。 |
3 | 炉灶厨师 | 3 | 男,具备 5 年(含)以上从业经验,具有厨师中级或以上资格证书。 | 负责菜肴制作,卤菜制作。 |
4 | 面点厨师、西点师 | 2人 | 男女不限,具备 3 年(含)以上从业经验,具有厨师初级或以上资格证书。 | 负责早餐各种面点制作,特色餐饮制作。 |
5 | 切配厨师 | 2人 | 男女不限,具备 3年(含)以上从业经验,具有厨师初级或以上资格证书。 | 负责中晚餐配菜及小餐配菜。 |
6 | 勤杂员、服务员 | 13(其中勤杂员7(改为7人,与上页表中数据一致)人、服务员6人) | 勤杂员男女不限,经过学习培训上岗。 服务员,女,45周岁以下,有酒店相关工作经验 | 勤杂员负责洗碗,摘菜,洗菜,,卫生清理等杂活。 服务员从事食堂及招待所服务,食堂窗口打菜、销售打卡。 |
★1.以上为本项目最低人员要求。(相关证明材料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2.招标人为投标人委派的服务人员提供员工住宿(集体)等便利,员工宿舍发生的水电费,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自行负责宿舍和住宿人员的安全,并遵守招标人关于宿舍管理的规定。
3.库房由招标人负责管理,服务所需的各种物资材料、低值易耗品、一次性用品以及餐饮原材料的采购,由投标人编制采购计划、采购清单及预算,经招标人审核批准后,由招标人自行采购并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出库后的物资及厨具、餐具等资产如出现非正常的人为损耗,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4.投标人员工在工作期间、上下班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的,由投标人一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5.投标人项目小组所有成员身体裸露部分不得有纹身。男员工不得留胡须、蓄长发,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或佩戴不当的饰物。所有成员工作时间应着投标方提供的统一工作服、戴工帽,菜肴制作时应戴口罩,打菜时应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制作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前应用热水洗手消毒。投标人需确保项目小组所有成员政治面貌良好、无不良嗜好、无失信记录等,允许招标人进行证件核实、诚信记录查验、违法违规记录查询(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6.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其中:中标投标人需至少提前一周无偿派员进场做好对接工作;前二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如考核不合格,招标人将终止服务合同,但投标人须保证为招标人正常提供各项服务,直至下一投标人到位,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按投标报算至月、天结算支付。
7.招标人负责对投标人的工作实施检查和管理,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定。任务安排和管理要求以招标人意见为主,如投标人因单方面原因更换此项目中相关人员,或因投标人派出的管理、服务人员工作表现不好,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更换人员的,所更换的人员资质等条件需要保持相当。投标人每年需向招标人提供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8.食堂内的水、电费用由招标人承担;餐厨设备均由招标人提供,使用过程中需添加设备设施由招标人提供;食堂隔油池清理工作及相关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负责食堂内配套设施设备、电路、网络及下水道疏通的日常维护;招标人提供“一卡通”充值结算机械设施;投标人需协助招标人负责办理员工食堂正常经营所必备的工商、税务、环保、消防、卫生许可等资质证照。
9.窗口菜品售价由招标人负责制定。
10.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须满足招标人服务标准和需求,并认真落实招标单位系统内职工食堂规范化要求。
附:招标单位系统内职工食堂规范化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类别 | 基本标准 |
1 | 许可管理 | 规范悬挂或摆放信息公示牌、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和餐饮监管部门要求的公示的其他内容 |
配合纳入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与监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年度等级达到B级以上。 | ||
2 | 管理机构与 制度建设 | 有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与工作机制,职责分工明确。 |
每半年组织一次就餐满意度调查,并根据反馈意见及时改进,就餐满意度达85%以上。 | ||
制定厉行节约制度和措施,推行节约指标管理。 | ||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营业保健、厉行节约宣传教育,效果明显。 | ||
制定专职管理人员、厨师、清洁工、服务员、勤杂工等各相关岗位职责,并在相应工作区域醒目位置张贴上墙。 | ||
制定烹饪、凉菜加工、备餐、餐具清洗消毒、保洁、仓库保管等操作规程,并在相应区域醒目位置张贴上墙。 | ||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堂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维修保养制度,进领货查验、台账记录制度,就餐、送餐管理制度,食品处理区人员进出管理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消防应急处置预案;投诉处理,禁烟制度等。 | ||
3 | 从业人员 | 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工作日每天进行晨检,记录齐全。 |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保存手部清洁,在食品处理区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严禁吸烟和饮食。 | ||
每名从业人员根据不同季节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工作时更换清洁工作服、工作帽、佩戴口罩、一次手套等。 | ||
从业人员定期参加食品加工操作和安全知识培训,熟悉本职工作应具备的食品安全知识,业务知识考试、试卷留存。 | ||
从业人员应遵守职业守则,文明服务,热情礼貌待人。 | ||
4 | 场所环境 | 场所外25米无污染源;场所内无鼠迹、蟑螂、苍蝇。 |
规范使用就餐区、备餐、凉菜制作专间,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具清洗消毒灯加工操作场所,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按照功能区合理使用,不得混杂操作。 | ||
食品处理均在室内,符合生进熟出的食品处理单一流向要求,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存放,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 ||
规范使用餐厨废弃物容器,容器需加盖,并保持清洁。 | ||
5 | 设备设施 | 通风排烟设施保持清洁,无明显积垢。 |
各清洁水池根据不同功能应专用 | ||
爱护消毒、餐厨设备、工具、容器及保洁设备设施,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要求。 | ||
正确使用节水和节能设备,杜绝浪费。 | ||
能规范使用农药残留快速测定设备。 | ||
爱护及规范使用食品留样专用冰箱及密封容器。 | ||
6 | 采供存储 | 指定专人配合采购人对采购的食品、原辅料进行签字验收。 |
根据设置的食品和非食品库房,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并明显标示,食品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 | ||
冷藏(冻)设施定期清洗消毒;成品、半成品、原料按性质分区分类冷藏(冻),有明显标识,冷藏温度应在0℃~10℃,冷冻温度应在-20℃~-1℃。 | ||
食品原辅料使用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 ||
7 | 加工制作 | 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面点制作及凉菜配制等加工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 |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和容器分开使用,定期消毒,标识明显,用于盛放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面。 | ||
按食品留样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留样,留样数量不少于100克,留样时间48小时以上,留样记录齐全。 | ||
专人领用、登记和并规范要求和分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做好记录。 | ||
8 | 餐用具清洗消毒 | 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手工清洗,采用消毒设备进行热力消毒方法进行物理消毒,符合规定使用消毒时间,并做好使用记录。 |
消毒后的餐用具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抹布、餐巾擦干,避免受到再次污染,并应及时放入密闭的餐用具专用保洁设施内。 | ||
9 | 就(送)餐管理 | 餐具、桌椅等用具,摆放有序,卫生整洁、每一客就餐后及时清理桌面,每餐后全面打扫,做到桌面及地面无油迹、积灰。 |
配餐用专用密闭容器。 | ||
配餐区工用具和容器做到专间专用。 | ||
遵守禁烟相关规定,不得在大厅及食品加工、售卖区域吸烟。 | ||
营造舒适就餐环境,不大声喧哗,保持卫生整洁。 | ||
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 ||
配餐的食品不得在10℃~60℃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保质期)应符合以下要求: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的(热藏),其保质期为烧熟后4小时;烧熟后两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的(冷藏),质保期为烧熟后24小时,供餐前应加热加工处理,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 | ||
10 | 安全管控 | 爱护和熟悉使用消防设施设备及相关器材, |
规范使用电器设备、符合安全用电规范,禁止乱拉乱接。 | ||
潮湿、油滑地面设置防滑设施,排烟管道每季度清理一次,防范油污聚集引发火灾。 | ||
规范使用紫外线消毒灯,每次在无人状态下开启30分钟以上,设定使用时间,专人负责开启、关闭,并做好记录。 | ||
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后厨区域,落实好防火、防盗措施。 | ||
对所有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熟练操作相关设施设备。 | ||
有完备的餐饮安全及生产安全预案,每年演练不少于一次。 |
五、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其他
本项目其他要求按“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执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投标文件
编号:ZJ203223530029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索引表
1.投标人资格要求索引:
序号 | 要求 | 页码 |
注:请供应商把“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所需材料逐项对应填入表格。
2.评分细则索引:
注:请投标人把“第三章 评标办法”章节的评分表填写相应页码后置于此处。
目 录
(注:投标人根据附件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
一、投标函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ZJ203223530029)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意以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承接本项目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承诺本项目的服务时间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我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其身份证号为: 。
4.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报价表;
(5)投标保证金;
(6)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7)岗位配置表;
(8)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9)拟参与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
(10)资格审查资料;
(1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服务方案;
(13)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
(14)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5.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6.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7.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形式):(金额):。
10.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正面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反面 |
注:本身份证明须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正面 |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反面 |
注:本授权委托书须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四、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1 | 投标报价 | 大写:(元人民币) 小写:(元人民币) |
2 | 投标保证金 | 元人民币 |
3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4 | 服务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5 | 备注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五、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
填报要求: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合计数应与“投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如有不一致,以“投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为准。
2.企业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范围内相应服务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等)、人员工资、福利、保险、法定假日加班费、高温费、餐费、住宿、装备、装备耗材、员工服装、配备物品和工具损耗、管理、劳务、培训、利润、税金、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各种费用,以及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和政策性规定变动因素。
3.开票税率不得低于3%。(本项为实质性要求)
4.如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或填报内容不符合实质性要求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
(复印件置于此处)
(二)开票信息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贵单位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开票信息详见下表:
开具发票信息 | |||
发票类型 |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税号(三证合一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注册地址 | |||
单位联系电话(增值税发票上填列的) | |||
开户银行及账号(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登记的) | |||
如需邮寄发票,请填写如下内容: | |||
收件人地址 | 收件人单位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我公司承诺上述资料是真实正确的,并愿承担如因上述资料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七、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规格 | 投标文件响应具体情况 | 说明(填“响应”或“正偏离”或“负偏离”) | 材料所在页码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
说明: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中“二、服务质量要求”“三、岗位配置及任职条件、要求等”给予逐条响应,若漏项或不逐条应答视为负偏离。以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通过简单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
2.“投标文件响应具体情况”,指所投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应答情况。“说明”栏请注明“响应/正偏离/负偏离”,并且标注针对“★”和“▲”(如有)技术规格响应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及具体位置。
3.投标人投标规格和招标规格不一致,而投标人却在此表应答为响应或正偏离时,必须提供充分理 由说明(不提供或理由不充分将视为负偏离);因此种情况在验收时产生争议,招标人有权按照招标文件的原始标准进行验收。
4.如果行数不够,请投标人自行增加。
八、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填“响应”或“正偏离”或“负偏离”) | 材料所在页码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
说明:1.投标人如对包括服务期、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不列出,则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2.“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栏请注明“响应/正偏离/负偏离”,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3.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九、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位 | 文化程度 | 身份证号 | ||||
工作经验: | ||||||
身份证复印件 | 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注:1.表中职位指在投标人单位的职位。
2.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人员情况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具体要求及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十、拟参与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专业 | 类似业绩情况 | |||
项目名称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服务岗位 | |||||||||
注:具体要求及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五章 项目需求”。
十一、资格审查资料
(按第一章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按要求装订,正本中应为原件。
承诺书
致:
我方将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现承诺如下:
我方不存在以下情形:
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2022年1月1日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4.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十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项目规模 | 签约及服务 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注:具体时间要求及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十三、服务方案
根据招标人对项目的要求、评标标准的要求及项目本身的特点编写。
十四、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
十五、其他
注释:此处可附“第三章 评标办法”所要求的材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关于开标方式的说明
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远程开标。会议号:4329344209,密码:000000,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并在开标前(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将姓名设置为“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
示例:输入会议号操作如下:打开客户端后,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您的姓名→点击“加入会议”(详见下方流程截图)
1.为了维持开标秩序,请进入会议室的相关人员应主动关闭音频,开标会开始后按主持人要求进行操作。如投标单位进入在线开标会议室的人员非本项目授权代表,允许其参加在线开标但其须默认开标结果。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成功进入会议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3.唱标结束后主持人将询问各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有无疑义。如无疑义请各投标人在聊天界面输入“XXX单位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疑义”。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能及时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视同其已认可本次开标记录。
示例:
4.该会议室仅作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及方便投标人在线观看开标过程使用。主持人宣布开标流程结束后,本群不作他用。如有其它事宜,请联系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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